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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本次修改将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与以分类评价为主的规定内容相适应。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将现有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并在业务加分、专项评价设置等方面突出这一导向。二是引导证券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引导证券公司提升经营质量,在引入中长期资金、财富管理等领域更好发挥专业服务能力;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鼓励中小机构立足自身禀赋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三是突出“打大打恶”导向,强化综合惩戒。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保持对重大恶性案件的震慑力度。按照“过罚相当”原则,适当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合理设置扣分梯度,促进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戒效果。四是总结前期分类评价经验,明确特殊问题的处理规则。如对涉嫌违法违规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等。
2025-08-22 20:43: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贝岭: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25%

【上海贝岭: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25%】上海贝岭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3.47亿元,同比增长21.27%。净利润1.34亿元,同比增长2.25%。
2025-08-22 20:43: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盟国家外长谴责以色列在耶路撒冷以东建造定居点的计划。

欧盟国家外长谴责以色列在耶路撒冷以东建造定居点的计划。
2025-08-22 20:41: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标普:7月份有71家美国公司申请破产,为2020年以来的最高水平,高于6月份的63家。

标普:7月份有71家美国公司申请破产,为2020年以来的最高水平,高于6月份的63家。
2025-08-22 20:40: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晶澳科技: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25.8亿元

【晶澳科技: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25.8亿元】晶澳科技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39.05亿元,同比下降36.01%。净利润亏损25.8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亏损8.7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市场拓展,加速推进国际化布局,并依托于技术领先优势,电池组件出货量维持行业领先地位。然而受近年来光伏主产业链各环节产能集中释放导致阶段性供需失衡的影响,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各环节主要产品价格对比同期整体承压下行,同时国际贸易保护政策加剧,导致公司组件销售均价和盈利能力同比下降,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亏损。
2025-08-22 20:39: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晶澳科技:拟回购2亿元-4亿元股份

【晶澳科技:拟回购2亿元-4亿元股份】晶澳科技公告,拟以2亿元-4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6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0.35%-0.70%。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2025-08-22 20:39: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阿斯利康第二款ADC药物在国内获批用于乳腺癌

【阿斯利康第二款ADC药物在国内获批用于乳腺癌】阿斯利康宣布,注射用德达博妥单抗(达卓优)正式在国内获批,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内分泌治疗且在晚期疾病阶段接受过至少一线化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的激素受体(HR)阳性、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乳腺癌成人患者。德达博妥单抗是一款靶向TROP2抗体偶联药物 (ADC),是阿斯利康和第一三共合作开发并引入中国的第二款ADC药物。
2025-08-22 20:38: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英伟达首席执行官黄仁勋周五表示,公司正就出口新型更先进芯片事宜与美国政府进行磋商。

英伟达首席执行官黄仁勋周五表示,公司正就出口新型更先进芯片事宜与美国政府进行磋商。
2025-08-22 20:37: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花王:全资子公司苏州顺景拟向亿波达购买资产,合同金额380万元

【*ST花王:全资子公司苏州顺景拟向亿波达购买资产,合同金额380万元】*ST花王公告,全资子公司苏州顺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拟向苏州亿波达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惯性传感器模组、系统(IMU、P-Box)相关研发及生产仪器设备等,合同金额380万元。亿波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良先生担任董事并实际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公司成本及时间投入,加快实现新产品落地,从而加速公司新质生产力产业的快速导入,并助力公司完善未来产业链的构建与升级。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08-22 20:37: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大名城: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7.04%

【大名城: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77.04%】大名城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89亿元,同比增长28.93%。净利润3340.07万元,同比下降77.04%。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同比下降84.03%。
2025-08-22 20:36: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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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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