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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20个重点场景项目 总投资超3000亿元

【四川发布20个重点场景项目 总投资超3000亿元】6月2日,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主办的四川省重点场景项目推介活动在成都举行,会上集中发布了20个重点应用场景项目。具体来看,项目共有两大类,一类是水风光氢多能互补综合应用场景等3个综合性场景项目,另一类是先进核能与核技术应用全产业链创新融合重大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等17个高价值应用场景项目。据介绍,20个重点场景项目总投资超3000亿元。
2026-06-02 17:49:31 互动详情

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将部署AI技术以改善赛事体验

【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将部署AI技术以改善赛事体验】据欧洲新闻电视台报道,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将部署AI等新技术来改善比赛和观赛体验。具体而言,官方用球将内置500Hz运动传感器芯片,可每秒采集500次数据,以实时追踪球速、轨迹,辅助越位、手球、点球等关键判罚。此外,赛场将为所有1248名球员建立AI数字分身,以辅助裁判快速还原比赛场景。
2026-06-02 17:49:31 互动详情

南模生物:董事王津津拟减持0.0032%

【南模生物:董事王津津拟减持0.0032%】南模生物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职工代表董事王津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8%,来源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个人资金需要,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具体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9月24日,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26-06-02 17:49:30 互动详情

世界卫生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已有41例埃博拉死亡病例,另有6例康复。

世界卫生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已有41例埃博拉死亡病例,另有6例康复。
2026-06-02 17:48:30 互动详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程刚接受审查调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程刚接受审查调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06-02 17:47:29 互动详情

大秦铁路:完成15亿元股份回购 6月3日将注销股份

【大秦铁路:完成15亿元股份回购 6月3日将注销股份】大秦铁路公告称,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实际累计回购2.84亿股,占总股本的1.41%,回购金额14.99亿元,回购价4.96-5.78元/股。公司将于6月3日注销所回购股份,总股本将由201.47亿股减至198.63亿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被动增至50.06%。
2026-06-02 17:46:48 互动详情

据上交所官网显示,苏州华太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

据上交所官网显示,苏州华太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
2026-06-02 17:46:48 互动详情

万达集团在山东成立能源公司

【万达集团在山东成立能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山东鸿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卢增宝,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2026-06-02 17:46:27 互动详情

中国稀土集团等在安远成立新公司 注册资本1.2亿

【中国稀土集团等在安远成立新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中稀(安远)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廖小都,注册资本1.2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国稀土集团旗下中稀江西稀土有限公司、江西明达功能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股。
2026-06-02 17:46:07 互动详情

上海谊众:股东减持259.40万股 占总股本1.255%

【上海谊众:股东减持259.40万股 占总股本1.255%】上海谊众公告称,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与公司董事李端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026年2月5日-6月2日,三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9.40万股,占总股本1.255%。其中,李峰减持37.14万股,减持金额2222.65万元;李循减持117.84万股,减持金额6403.44万元;许越香减持104.43万股,减持金额5923.99万元,已完成减持计划。
2026-06-02 17:46:07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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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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