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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新日铁美国交易的不确定性是负面的。

穆迪:新日铁美国交易的不确定性是负面的。
2025-01-07 14:54: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汇丰:将国泰航空评级从减持上调至持有。

汇丰:将国泰航空评级从减持上调至持有。
2025-01-07 14:53: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历经12年波折,马新高铁项目仍面临至少一年延期

【历经12年波折,马新高铁项目仍面临至少一年延期】当地时间1月7日,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宣布,连接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与新加坡的高速铁路项目将会延期至少是1至2年。安瓦尔在7日与新加坡总理黄循财举行双边会议后,在联合记者会上说,延期的原因是在等待私人投资的参与。马来西亚和新加坡2013年2月宣布马新高铁计划,2016年12月签署协议。2021年1月,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取消这一高速铁路项目。
2025-01-07 14:53: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寒武纪盘中涨超10%

【寒武纪盘中涨超10%】 寒武纪盘中涨10.09%,现报714.98元。
2025-01-07 14:52: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农业农村部:今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2.82元/公斤 与昨天持平

【农业农村部:今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2.82元/公斤 与昨天持平】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1月7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22.33,比昨天上升0.04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为123.81,比昨天上升0.03个点。截至今日14:0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22.82元/公斤,与昨天持平;牛肉59.6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4%;羊肉59.09元/公斤,与昨天持平;鸡蛋10.03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1%;白条鸡17.91元/公斤,比昨天上升1.0%。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价格为5.14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8%;重点监测的6种水果平均价格为7.17元/公斤,比昨天上升1.3%。鲫鱼18.94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3%;鲤鱼13.61元/公斤,比昨天下降4.2%;白鲢鱼10.03元/公斤,比昨天下降0.5%;大带鱼42.22元/公斤,比昨天上升1.5%。
2025-01-07 14:50: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摩根士丹利:将英国石油目标价从445便士下调至407便士。

摩根士丹利:将英国石油目标价从445便士下调至407便士。
2025-01-07 14:50: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01月07日14时47分在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北纬28.04度,东经99.6

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01月07日14时47分在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北纬28.04度,东经99.61度)发生3.3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2025-01-07 14:50: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投证券:维持比亚迪“买入-A”评级,目标价340.2元

【国投证券:维持比亚迪“买入-A”评级,目标价340.2元】国投证券研报指出,比亚迪(002594.SZ)12月销量符合预期。根据前四周零售数据推算,公司12月零售销量约40万、考虑到出口5.7万,预计有3-5万新增库存。全年累计海外销售41.7万辆、同比+72%。12月以来海外各市场均有突破,海狮07EV在意大利上市,5款新车在秘鲁上市并与当地经销商达成战略合作,正式进入阿曼、埃塞俄比亚等市场。公司高端化持续突破:后续腾势N9、钛3 等新车型有望拉动销售结构持续升级、带来较大的盈利弹性。给予公司2025年18xPE,对应6个月目标价340.2元/股,维持“买入-A”评级。
2025-01-07 14:49: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哈啰在石家庄成立小蓝车公司 含充电桩销售业务

【哈啰在石家庄成立小蓝车公司 含充电桩销售业务】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石家庄小蓝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吴传凡,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共享自行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等,由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2025-01-07 14:49: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大盘主力净流入超100亿。

大盘主力净流入超100亿。
2025-01-07 14:49: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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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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