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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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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市场人士
简介:21年股市投资经历,投资理念:常识,纪律、耐心;3分预测,7分决策,以实战操作为根本,操作风格沉稳果敢;倡导价量时空结合基本面分析,从多层次多角度观察市场,不断寻找新的思维和方法。
简介 :21年股市投资经历,投资理念:常识,纪律、耐心;3分预测,7分决策,以实战操作为根本,操作风格沉稳果敢;倡导价量时空结合基本面分析,从多层次多角度观察市场,不断寻找新的思维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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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新政解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发布监管问答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一是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二是增发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三是申请再融资时,原则上不得存在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但最重要的是本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突出了市场定价机制,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这才是最重大的变革,再融资规模已经大大超过IPO规模,最近几年每年的定增规模都是IPO的十倍,另外从“董事会公告日”到“发行期首日”有个时间窗,往往“董事会公告日”是市场低迷期,股价相对比较低,到“发行期首日”股价可能已经涨幅比较大了,这里就有巨大的利益,一旦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不再以董事会召开日为定价基准,而是以发行期的首日,则定价就变得随行就市,折扣就非常小了,这样的做法,将使得优质资产不愿借壳上市!壳资源的价值终究将归0,将基本上堵住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模。如果再融资的规模降低到4000亿元以下(2016年2.2万亿),IPO达到2000亿元(2016年1600亿),则对市场基本没有冲击。

2017-02-19 11:09: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751人气

近期操作要点

大盘震荡向上没悬念,但买什么会是难点,不追高,特别是当天个股涨幅3%以上时,不恐惧,大盘没系统性风险,短线调整后,过了几天会发现晃晃悠悠又回来了,没有量的个股,无需去关注,买时看跌幅榜,卖时看涨幅榜,分散3-5只,聚焦5大混改领域,价量合拍,注意大盘时空节奏,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7-02-18 12:57: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75人气

近期发表的说说

近期发表的说说

2017-02-17 11:49: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82人气

大盘视点

上一篇说说,短线在周二或周三进入短线调整周期,按照量化策略,短线调整会在2月24日之前结束,盘中只要出现分时跳水就可以按各自的定量进行买入,大盘继续上升趋势不变,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7-02-17 11:45: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45人气

大盘视点

有一段时间没写说说了,自1月以来的反弹已经逐渐出现趋势,还记得我上次说3100之下是中线建仓机会吧,本周二,三将出现短线高点,中线依然在上升趋势,但需要注意节奏,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7-02-13 13:31: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76人气

大盘视点(左侧信号)

估计很多朋友等的心急了,我把左侧交易(还有最后2个交易日)的数据说下,明天收盘不能高于3103,下周一不能高于3108,并且明天或下周一至少有一天的最低点要低于3098,那么一个完善的左侧买入结构就完成,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7-01-19 20:18: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66人气

聊聊IPO

近期市场对IPO议论很多,我说几个数据,2016年IPO共1600亿,2016年再融资(定增类等)1.5万亿,2016年减持3600亿,显而易见真正抽血的不是IPO。

2017-01-17 08:44: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27人气

大盘视点

周六已经明确市场处于中线建仓区域,尤其破3100放量下跌为最佳中线买入时机,按计划,正在执行,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7-01-16 12:56: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04人气

大盘视点

二周来,大盘指数回调空间不是很大,但市场上大部分个股(特别是次新股)跌幅不小,本周四和五隐约已经感到市场有恐慌情绪,不过从整体上看,市场进入最后的黎明前的黑暗,3100附近是中线建仓的位置(放量跌破3100是最佳的中线建仓时机),关键是买什么,从中期看小盘股依然是机会不大(原因之一是新股节奏加快,小盘股已经不是稀缺),相反一些具有改革预期的蓝筹将是未来的看点,混改是国企改革的核心动力,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明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将产生一批牛股。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7-01-14 10:22: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19人气

大盘视点

大盘底部迹象越来越明显,现在遇到下跌都可以逐步提高仓位,我比较看好明年1季度的行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016-12-16 10:38: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56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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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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