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是周四,是否会再次下探呢,至少要防一下,短期经过了长时间震荡,主力是否声东击西,先下跌后再拉起,不排除这种可能,操作上适当谨慎,短期的农业和建材供给侧改革消息较多,注意多关注。
1:重磅利好提升石墨烯行业景气度 16只三季报预喜股或迎业绩浪
2: 大盘涨300多点却有逾千只股票下跌 高增长低估值股票有补涨机会?
3: 钢铁股三季度飙涨 11只国家队重仓股浮盈35亿
4:首次管道天然气竞价交易火爆 非居民用气价格恐上涨
5:新疆地区水泥价格大幅拉涨 累计涨90元/吨
6:BDI指数两个月大涨超50% 有望继续上升
受消息刺激,昨日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无人驾驶板块火爆,操作上,要注意区别对待这几个板块有的股票已经高高在上,注意追涨风险,可以挖掘刚刚启动的板块如充电桩板块,上证指数短线维持震荡格局,中期继续看涨,短期对环保、园林、电子、水泥、煤炭留意。
1: 资金蜂拥抢食新能源产业链蛋糕
2:基金经理看好金九 A股信心指标创出近三年最高
3: 浙赣、两湖、两广地区水泥掀起涨价潮 川渝望跟进
4:国务院支持山西转型发展 国企改革为重要一环
5:雄安新区水环境治理展开 相关治污企业望受益
6:证券时报:制定停牌核查规则 让“特停”透明化
上证指数继续强势震荡,但板块热点不断,中字头异军突起,前期已经做了提示,上证50保持强势震荡,创业板再创新高,个股全面激活,没太涨的股票都会上涨,股市进入全面的上涨期,精选板块和个股是重点
1:方星海:听到业界对松绑期指要求,适度松绑期指时机正趋成熟
2:“大而美”投资逻辑持续 “中字头+”股涨势如虹
“一带一路”板块热度骤升 国家队增持6只中字头股
3: 高善文:经济增速下行底部确认 股市已转入牛市
4:水泥价格反弹有望持续
5:挖掘机销量增速连续8个月超100%
6:河北装配式建筑博览会近日召开国土部要求推进雄安新区地质调查工作,开展容城地热田初步勘查
上证指数继续缩量新高,短期压力显现,上证50再次走强,能否再次新高有待观察,创业板连续反弹8天,小心回档,综合来看指数强势震荡不改。板块上次新龙头被关,影响今天的次新股注意高位的风险,人民币升值利好地产特别关注,雄安建设在即关注大基建是否动作。
1:中科信息:公司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核查
2:无人驾驶迎来五大重磅利好
3: 锂电池预演三季报业绩浪行情 7只个股创历史新高
4:供暖季面临“缺口” 天然气价格或将上调
5:雄安环保再“落子”:重污染天数需下降20%
6:人民币上涨新动力:逆周期因子引导+人民币利差优势
上证指数强势结构,创业板补涨,次新股熄火,上证50短调走势,大的趋势和环境有利于多头展开,操作上仍然以板块轮动和精选个股为主,短期对强势的品种多加跟踪注意。
1:重磅:雄安新区本月开建!关注中标首个雄安基建项目重点中油工程(600339)先河环保(300137)
2:华为发布首款AI芯片 芯片板块大涨
3:在岸人民币升破6.52关口 涨逾400点
4:资金转战创业板 创蓝筹行情持续升温
5:伦敦基本金属多数上涨 期铜收涨1.12%
6:山东多地水泥价格再涨30元/吨 两湖地区水泥价格开始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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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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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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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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