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率震荡慢牛,蓝筹上天,小新差入地,上证指数收小阳线,今日关注5周线的得失,上证50继续保持强势,大盘大概率保持慢牛格局,但个股分化严重,大票不断创新高,小票不断创新低,大家还是要顺势操作向大票靠拢,否则会长期赚了指数不赚钱,大票的选股也特别重要,选择平台刚刚突破的机会大。
1:证监会: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引导长期资金有序入市
2:茅台离万亿一步之遥 分析师吆喝900 外资减持
3: 港资炒A股三年赚了1654亿 数据揭示港资最爱蓝筹股
4:保险股成金融板块战斗机 银行股破净数接近高峰期
5:证券日报:“白龙马”次第绽放是价值投资理念的胜利
6:积极备战年末行情 北上资金“囤货”低估值品种多数为低市盈率或低市净率的低估值个股,行业分布上也以制造业和银行业为主
上证指数继续刷新高点,短线进入压力区,出现震荡的概率较大,但趋势向上不变,创业板受到颈线位的压力,短期需要消化,个股的表现依然活跃,前期提示的半导体、芯片、人工智能表现突出,大白马延续行情,指数有望不断创出新高,当分化局面暂时还很难缓解,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1: M2增速创历史新低,房价暴涨“第一推手”创下27年历史新低!
2:外资连续11个月买买买:最爱家电和医药股
3:成品油价将迎年内最大涨幅 柴油零售利润创三年新低
4:国际智能医疗大会本周召开 人工智能+医疗前景广阔
5:芯片国产化强势回归 AI领域或迎机遇
上证指数短线趋势继续上攻,注意不要放大量如果放大量行情就要逆转,目前震荡向上的格局不变,上证50有加速迹象,创业板开始活跃,后面继续走强的概率较大,科技50、白马要深入挖掘,机会多多
1: 三大指数全线收涨 白马、蓝筹股齐头并进
2:证监会核发7家IPO 筹资不超32亿
3:民生银行股东座次再生变 华夏保险\东方集团(600811)共同持有7.53%,以8.33元/股的价格买入1.31亿股民生银行A股股份,约耗资10.9亿元这对一致行动人“突袭”成功
4: 5G主题有望成为重磅主题:行业愿景足够大、产业链够长、商用预期提前
5:满产仍供不应求 瓦楞纸或继续涨价
6:从算法到中国“芯”:智能时代中国AI产业的“跳变”动能
大盘重拾升势,继续前行,短期继续刷新新高的概率较大,前期的小票有止跌的迹象,蓝筹股继续刷新新高,次新股表现活跃,总体上大盘有望
被全面激活,大小票轮番表现,操作上主要不要过于追高,重点看周线选股,立足波段操作。
1:6家IPO上会否5家:利润过亿被否没商量 本周还有8家上会
2:特朗普今率29家企业访华 中美能源合作有望取得新进展
3: 近10亿元沪股通资金北上吸筹 布局大蓝筹钟情中国联通等6只个股
4: 进入国产替代进程 半导体行业景气将持续
5:多家科技巨头合力打造 汽车新零售第一股易鑫集团将上市
6:中国自动驾驶将首次获准路测,明年6月或发牌照
本周继续保持防守的态势,控制仓位,积极挖掘蓝筹股的机会,可以从上证50、低市盈率、MSCI等一些业绩好的公司里寻找,未来个股分化仍将严重,业绩是主线,上天的蓝筹、入地的绩差的股票、不死不活的僵尸股,要注意区分。
1:上交所理事长:稳步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加大退市工作力度
上交所:开展“新蓝筹”行动 研究推出沪深300ETF期权
2:周小川:我国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
3: 人民日报:绩优股吃香是市场向价值投资回归的表现
4: 证监会核发5家企业IPO批文 拟筹资不超过54亿元
5:中国成功以"一箭双星"方式发射北斗三号组网卫星
6:沙特“乱局”推升WTI原油至2015年7月以来高位
上证指数继续下跌,在没有突破5日线的情况下要小心应对,本周的收盘如果跌破5周线更要小心,目前上证50,创业板短线都不太乐观,如果技术好的股友可以做一些60分钟走主升的短线票,如果不会做还是等待见底较好。重点关注次新高送转和军工股的机会
1:互联网巨头360将回归A股 逾500亿资产置入江南嘉捷
2:北斗三号卫星发射倒计时 全球组网开启产业黄金机遇期
3: 腾讯落子智能酒店 “企鹅”加速追赶阿里“飞猪”
4:AI成智能终端发展突破口 嵌入式技术优势凸显
5:滴滴出行启动合资项目 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6:“一带一路”数字化经济战略联盟成立 相关公司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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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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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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