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日线结构走弱】
【弈樊盘前】周一收盘2905点,在2019年第三十九周周二日线关键区域2943-3006点之下。分时关键区域下限2875点上限2935点。分时关键区域在日线关键区域之下,日线稳定的下跌趋势。周二只有向上突破3006点才会走强,需要一根超过100点的大阳线,这个概率不大,所以大盘日线依然在稳定的下跌弱势中。上周五强势新股私募案例出现买入信号,国庆节钱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出现卖出信号亏损3%止损卖出。详细请看本文第三部分2019年第三十九周操作规划《日周月共振在三千》。
2、【操作策略和方法】
【分时仓位】空仓。等待围绕上限或者下限形成流畅底部买入,否则继续空仓
【日线仓位】0920盈利180点卖出。等待突破3000点日线关键区域出现短期买入信号。
【中期仓位】0211突破2630点买入,0425等待跌破3153点盈利500点卖出中期仓位。等待调整到2800-2900点区域成底买入,现在颈线位是3048点,突破买入中期仓位。
【超级强势板块】机械与电子板块超极强势板块。第一次短期买入农业板块仙坛股份亏损1.9%,第二次短期操作0222盈利8.86%。第三次短期案例新五丰操作盈利2.75%,第四次短期案例仙坛股份平手,0315第五次人民网盈利50%。0318六次短期案例亏损4.5%。0320第七次短期案例平手卖出。0327第八次短期案例小赢卖出,第九次0415卖出科蓝软件盈利超40%。第十次0417新案例平手卖出,第十一次短线亏损4.5%。第十二次短期济民制药盈利16%卖出。0529第十三次平手卖出。0531第十四次操作亏损12%。0611第十五次操作济民制药盈利8.6%卖出。0624第十六次买入医药板块平手卖出,第十七次0705买入有色板块亏损2.81%卖出,第十八次买入医药板块案例盈利2.91%卖出。第十九次机械板块案例盈利1.6%卖出。0823第二十次短期中潜股份盈利盈利30%。0904第二十一次操作新股强势案例盈利2.5%卖出。0904第二十二次中潜股份盈利7.9%卖出。0918第二十三次电子短期案例平手卖出。0926第二十四次电子强势板块案例盈利8%卖出。0930新股强势案例亏损3.16%卖出。中期案例等待逐步获利卖出,现在持有电子案例,已经完成今年26%的目标。
1、【短期日线结构走弱】
【弈樊盘前】周五收盘2932点,在2019年第三十九周周一日线关键区域2963-2999点之下。分时关键区域下限2902点上限2962点。分时关键区域跌破日线关键区域,日线稳定的下跌趋势。周一只有向上突破2999点才会走强,需要一根超过60点的大阳线,这个概率不大,所以大盘日线依然在弱势中。上周五强势新股私募案例出现买入信号,实施买入。大盘在日周月各周期有望出现共振,所以要求大盘即使走弱也不能离着3000点太远。详细请看本文第三部分2019年第三十九周操作规划《日周月共振在三千》。
2、【操作策略和方法】
【分时仓位】空仓。等待围绕上限或者下限形成流畅底部买入,否则继续空仓
【日线仓位】0920盈利180点卖出。等待突破3000点日线关键区域出现短期买入信号。
【中期仓位】0211突破2630点买入,0425等待跌破3153点盈利500点卖出中期仓位。等待调整到2800-2900点区域成底买入,现在颈线位是3048点,突破买入中期仓位。
【超级强势板块】电子板块超极强势板块。第一次短期买入农业板块仙坛股份亏损1.9%,第二次短期操作0222盈利8.86%。第三次短期案例新五丰操作盈利2.75%,第四次短期案例仙坛股份平手,0315第五次人民网盈利50%。0318六次短期案例亏损4.5%。0320第七次短期案例平手卖出。0327第八次短期案例小赢卖出,第九次0415卖出科蓝软件盈利超40%。第十次0417新案例平手卖出,第十一次短线亏损4.5%。第十二次短期济民制药盈利16%卖出。0529第十三次平手卖出。0531第十四次操作亏损12%。0611第十五次操作济民制药盈利8.6%卖出。0624第十六次买入医药板块平手卖出,第十七次0705买入有色板块亏损2.81%卖出,第十八次买入医药板块案例盈利2.91%卖出。第十九次机械板块案例盈利1.6%卖出。0823第二十次短期中潜股份盈利盈利30%。0904第二十一次操作新股强势案例盈利2.5%卖出。0904第二十二次中潜股份盈利7.9%卖出。0918第二十三次电子短期案例平手卖出。0926第二十四次电子强势板块案例盈利8%卖出。0927新股强势案例出现买入信号。中期案例等待逐步全部买回信号,现在持有医药案例,已经完成今年26%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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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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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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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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