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期日线关键区处于稳定下跌趋势】
昨天收盘3081点,在今天日线关键区域3072-3084点之下。分时下限是3051点上限是3111点,分时关键区域包含日线关键区域,拐点中。只有向上突破3084点才能走好,日线关键区域降低,给了日线走好的机会。而下周周线关键区域也降低到了3170点,在前期创出新低大K线最后一根半分位3163点和左脚拌右脚3182点之间。所以操作规划依然没有改变,是围绕3163-3182点形成底部,买入信号出现。
中美贸易谈判开始,这是非常好的现象,不论结果如何,代表双方不是为了战,而是为了谈。尤其美方组成代表团来中国,谈的诚意很大,并不是为了战,毕竟美国是代表着已经获得利益的一方,他们肯定会主动。就像我们对于有利的事情有愿意去做,无利的事情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一样。不论谈判结果如何,过程都会对中美股市甚至世界股市造成压力,但是谈判结束不论是好还是坏,都是利空出尽。所以在谈判期间,这几天结合技术上三角形整理的压力,对大盘压力很大。
2、【操作策略和方法】
日线5月3日突破3084点可以走好。只需要上涨3点,日线机会到来。
分时:空仓。等待突破上限后,围绕上限或者下限形成流畅底部买入,否则继续空仓。
日线:空仓。从关键区域来看,五月份才有机会。因为五月份除了第一周周线关键区域比较高在3270点之外,后面的关键区域都比较低在3170点附近。所以五月份能够向上突破该点,机会来临。
中期见底的操作策略:1、向着2800-2900点区域快速下跌的时候,大资金分成金字塔仓位,比如1、2、4、8翻倍仓位越跌越买。2、站上创出新低的三根最高一根大K线半分位,中期底部形成,这个位置是3426点。
1、【短期日线关键区处于稳定下跌趋势】
昨天收盘3082点,在今天日线关键区域3092-3117点之下。分时下限是3052点上限是3112点,分时关键区域上限再次跌破日线关键区域上限,弱势中。只有向上突破3117点才能走好,这与咱们多次讲到的3110点很近。所以走好标准没变,还是3110点。能够向上突破该点,则反弹目标是创出新低的三根大K线最后一根的半分位3163点,加上左脚拌右脚不过3182点。所以大盘不能突破3163-3182点,不会真正走好。只有突破3163-3182点,日线反弹开始,目标3363点。而现在大盘处于弱势状态,继续空仓中等待突破3110点的机会。
2、【操作策略和方法】
日线5月2日反弹不过3117点继续走弱。需要上涨35多点,才可走好。现在有利好也能上涨几十点。
分时:空仓。等待突破上限后,围绕上限或者下限形成流畅底部买入,否则继续空仓。
日线:空仓。从关键区域来看,五月份才有机会。因为五月份除了第一周周线关键区域比较高在3270点之外,后面的关键区域都比较低在3170点附近。所以五月份能够向上突破该点,机会来临。
中期见底的操作策略:1、向着2800-2900点区域快速下跌的时候,大资金分成金字塔仓位,比如1、2、4、8翻倍仓位越跌越买。2、站上创出新低的三根最高一根大K线半分位,中期底部形成,这个位置是342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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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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