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线日线和分时:昨天收盘3187点。反弹不过日线关键区域3199-3213点继续走弱。今天分时下限3157点上限3217点。分时关键区域上限开始向上突破日线关键区域上限,短期市场结构还需要分时关键区域下限3157点向上突破日线关键区域上限3217点才能走好,这个任务需要50多点才能完成。而收盘点位向上突破日线关键区域也要30点以上,所以大盘要立刻走好,需要拉出一根大中阳线来,否则今天很难出现日线逆转走好的趋势,因此上涨还是卖出性质。昨天收盘也讲到,本次调整直接砸到了前期头肩底颈线位3155点,所以作为上涨回抽确认的话,需要本周一的下影线区域成底,不能正式跌破,而且回抽不能长时间,要在下周三之前,完成这一回抽的日线小底部构筑,就要向上突破日线关键区域,重新出现买入信号。
2、仓位管理:分时空仓,日线与中期卖出信号出现。分时等待围绕上限下限成流畅底部买入。日线仓位围绕日线关键区域成底买入,中期围绕3170点成低买入。
3、缺口:已经出现五个日线缺口,三个周线缺口,随着反弹日线缺口已经封闭四个还剩一个,周线缺口也只剩下一个。围绕最后一个缺口成底将创出新高,而成顶反弹结束继续下跌。
4、心理:问问自己害怕了吗?325点、998点、1664点、1849都是快跌。这波下跌快速下跌不反弹才是最好了,就有了自5178点以来最后一波下跌的反转特征了。但是在反弹中下跌,随后的中期行情还是先以反弹看。由于本次下跌没有下跌到2800-2900点目标,所以本次上涨只是反弹,卖出性质的上涨,不是反转。
今天探底3150点,随后反弹,从分析上本次调整是对头肩底颈线位3155点的回抽,能够成底将继续上涨。但是操作上再出现卖出信号,必须卖出。今天的上涨是卖出性质的上涨。按照咱们的操作模型进行操作,大盘只是一只股票,而真正的私募案例才是操作的股票,今天私募案例方大炭素继续涨停,创出新高,所以大盘是大盘个股是个股,有卖出的也有买入的,那么大盘本次调整之后,肯定有的朋友要分析后市下跌到哪里,因为昨天就有朋友与我交流,说下面还要继续下跌到3100点附近,也有说学习五域论湛关键区域操作模型有心德了,因为本周一周二日线关键区域很窄所以这两天风险已经释放完毕了,本周企稳,下周三之前全面走好创出本次新高。但是分析是分析,预测是预测,我们操作是不管后市如何的,只要做好操作规划即可,请看收盘文章《方大继续涨停大盘买点在哪》。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