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域论湛:多空皆有机会
分时日线空仓,中期持有
2020年8月5日星期三
昨天既没有收盘在3381点颈线位之上,形成日线买入信号。也没有能够盘中围绕3381点形成分时底部,出现分时买入信号。日线与分时仓位继续空仓,今天能够形成上述走势,依然还是分时仓位和日线仓位的买入信号。
昨天盘中上午和下午两次攻击3381点,都形成了分时顶部,可见该位置具有阻力。好在全天资金并没有出场,当然也没有进场,如果资金进场也就不会出现3381点的阻力了。
周末规划写到除了周一之外,剩下四个交易日日线关键区域都不高,这样多方有了机会。不过昨天已经浪费一天了,再一再二不再三,所以周四不能向上突破的话,快了周五慢了下周初,风险又将来临。
所以多方的机会是空间上的,离着3381点很近,很容易形成日线买入信号。而空方的机会是时间上的,不能向上突破,周五开始又会形成空方主场了。机会是要抓住的,放弃则会失去。
【弈樊盘前】周二收盘3372点,在2020年第三一周周三日线关键区域3205-3320点之上。分时关键区域下限3343点上限3402点。分时关键区域突破日线关键区域,再次走强。多方优势52点,今天调整不破3320点继续走强。今天不论是突破3381点收盘,还是调整到关键区域上限3320点,都是日线买入信号。本周操作规划详见第三部分:2020年第三
五域论湛:按照规划时间执行买入信号
分时日线空仓,中期持有
2020年8月4日星期二
昨天大盘突破3333点收盘,按照操作规划,机会本周二出现。今天的日线关键区域是3197-3276点,按照操作模型,突破日线关键区域后,回抽日线关键区域3276点买入,围绕日线关键区域成底,突破颈线位3381点买入。
这个买入信号的出现,不仅在时间上周二和空间上突破3333点符合操作规划,时空共振。而且突破了上周讲到的阻力下降趋势线,同时今天收盘成交量突破了5日10日均量线,代表资金进场了。
如此量价时空全部走好,今天分时激进买入信号就是:在向上突破颈线位3381点的时候,分时围绕成底,可以买入,算为分时仓位。现在的强势板块为医药板块,湛友们可选择介入。
再次老生常谈:大盘突破3381点会再次出现日线上涨波段,在持有中期仓位的前提下,这波上涨有机会再次攻击3450-3587点区域。按照8月份四月操作规划,下半月必须向上突破3450点区域,完成普涨底,才能继续走强。否则在时间和空间上本月不能突破3450-3587点区域,将构筑普涨底部的右顶,再次下跌延长普涨底构筑的时间。当然8月下旬突破3450点区域,则普涨底形成。
【弈樊盘前】周一收盘3368点,在2020年第三一周周二日线关键区域3197-3276点之上。分时关键区域下限3338点上限3398点。分时关键区域突破日线关键区域,再次走强。多方优势90点,今天调整不破3276点继续走强。今天不论是突破3381点还是调整到关键区域上限3276点,都是日线买入信号。本周操作规划详见第三部分:2020年第三一周操作规划:八月不破共振点三千三向上。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