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域论湛:日线风险来临
短期空仓,日线中期持有
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
已经连续五个交易日横盘在3381点颈线位附近,虽然上周突破出现日线买入信号,但是小K线突破,这种突破是突破定式中最弱的一种突破方式,回到颈线位之下是大概率事件。现在已经在3381点突破之后之下了。
更为重要的是资金出现离场状态,今天不能放量资金进场,即使今天不出现日线卖出信号,从明天周三开始至周五三个交易日的日线关键区域必须向上突破到3400点之上,才会走强。而下限在3380点附近,也就是不想上突破,还像现在这样横盘,也是日线卖出信号。
所以日线风险来临,不能向上突破,出现卖出信号,也就是日线双顶的右顶形成了。一定要卖出等待下次机会。
【弈樊盘前】周一收盘3379点,在2020年第三二周周二日线关键区域3310-3377点之上。分时关键区域下限3349点上限3409点。分时关键区域下限跌回日线关键区域之间,短期稳定上涨结构不再。多方优势只有2点。风险拉林,本周从周三开始不能向上突破3400点,则日线卖出信号就会出现。短期强势股现在持有的是交通板块案例海汽集团已经盈利超过26%。本周操作规划详见第三部分:2020年第三二周操作规划:危险与机会来临。
日:2020年三一周(20200803-07)这一周周一突破3300点只有,收盘都在3300点之上,强势之中。2020年三十二周要求更高,之所以一周收盘还是强势,到了下周开盘就是弱势,是因为多方还不够强。周初两个交易日必须向上突破3370点,大盘才会走好。后半周要求必须突破3400点。危险的是后半周,日线关键区域缩窄,只有10-20点,很容易跌破出现卖出信号,同时也很容易向上突破,所以这周是危险与机会来临的一周。
周:八月份剩下的三周关键区域从3300点上升到3400点,当然越早突破3400点才能走好。
月:月线关键区域在八月、九月、十月不能破3000点,十一月、十二月不能破3100点,则大盘中期继续走强。
总结:本周日线与八月份剩下的三周,共振在3400点,比上周提高100点。越早突破,日线和周线才安全。这也是3450-3587点区域的阻力造成的。进入到九月份就要突破3450点到3500点,也就是普涨底完成,向上突破的时间段。好在月线下半年在3000-3100点区域,也就是说调整的目标是月线关键区域。上面阻力区域与下面支撑区域是正常的构筑普涨底的空间,调整完成,突破阻力区域将展开牛市行情。
14:55【弈樊收盘】完成分时均势模型大中阴线报收定数。今天一天行情的重点比较多。1、开盘直接跌破下限3356点,是阴线报收定数。2、跌破第一脚3355点是分时卖出信号,昨天3345点买入,今天盈利10点卖出。3、私募做盘训练案例交通板块的海汽集团三个交易日盈利26%,达到公布的标准。4、八月份月课堂低估价值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大幅增长,今天逆势大涨,看来八月份要提前给大家讲课。5、美国不断打压中国科技,造成电子科技个股大幅下跌,带着大盘盘中也出现了大阴线。但是具有价值的电子科技板块,正事机会。每一次的机会都是在危险中出现的,所以才叫危机。6、虽然日线还在关键区域之上,但是下周关键区域大幅向上,日线不能突破3450点,短期日线反弹将会很快结束。请大家周末看下周操作规划《危险与机会来临》。下周一二我有重要的工作安排,盘中解盘可能会不及时。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