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域论湛整点解盘:今天日线不破关键区域3102-3141点区域继续走强。分时下限3142点上限3202点。分时关键区域已经向上突破日线关键区域,这是稳定上涨状态。大盘这只特殊个股昨天分时日线3164点买入,中期前期持有的继续持有,前期与日线一起卖出的应该与日线一起买入,市场满仓。而卖出分时候仓位是围绕上限下限形成顶部或者跌破第一个脚卖出。日线是跌破日线关键区域卖出,中期是围绕第二个中期目标3165点成顶卖出。每一个周期仓位每一次操作都按照模型有理有据去做,用到的每一个数据都不是预测而来,不需要未来数据。这才是每一位投资者都能够使用的固定操作模型。各行各业专业人士都是使用模型或者叫做常识客观规律去做事。相反只有愚昧无知比较幼稚的人,在各行各业才会走向求神拜佛愚昧预测(臆测)的极端。股市也是一样。个股上国栋建设继续持有,跌破日线关键区域再卖出。由于大盘风格转变,会给出新的案例。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昨天解盘的收盘讲到了尾盘上翘的意义,没有形成跌破下限的走势,证明机构还在维持日线买入信号之后的状态。今天的高开高走,就是延续了昨天尾盘的信号。看不懂尾盘上翘的意义,也就无法知晓今天大涨的原因了。今天大盘分时直接攻击上限,接着突破第一个头,日线买入。随后围绕日线关键区域成底,这是日线激进买入信号,按照分时仓位操作建仓。前期中期仓位不论是没有卖出,还是按照日线仓位卖出,都要跟随日线买回来,所以今天大盘当作一只个股的话,应该实现买入满仓了。我们不去预测后市如何,只是知道连续两周早盘盘前规划提到的分时关键区域覆盖日线关键区域的拐点状态,是向上突破。出现买点实施买入即可。操作上个股以横盘突破个股为主。请看收盘文章《两周拐点终向上突破》。
五域论湛整点解盘:大盘强弱拐点来临。今天日线关键区域是3122-3131点,昨天大盘收盘在3128点,处于日线关键区域之间,大盘日线拐点来临,向上突破走强,向下跌破走弱。今天分时下限3098点上限3158点,分时关键区域依然覆盖日线关键区域,也是拐点状态。这是最近大盘一段时间两周以来的状态,处于上下皆可的拐点状态。前天日线买入信号出现后,由于是小K线突破,所以按照固定操作模式突破分时第一个头买入,昨天没有机会,大盘这只特殊的股票 依然分时日线空仓,等待出现突破第一个头的买入执行信号出现。否则继续空仓。私募案例国栋建设不破日线关键区域继续持有,河北宣工等待开盘。一切消息如英脱欧美大选,都是为机构服务的,虽然昨天盘中我们按照科学的模型就已经告诉大家特朗普胜利是大概率,虽然我们按照模型在中国男足第一场比赛后,在媒体吹捧只输韩国一个球,但是由于反弹不过缺口,按照分时模型还是弱势,就确定出现很难。可是大家一定要知道,预测再准,也不会逆转机构做盘规划,所以投资者不必太关心这些信息,更不能把预测当作操作依据。严格按照自己的固定操作模型去操作,才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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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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