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观点】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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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一直以来我都在告诉投资者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比如缩量见底是错误的,就在今天早晨还有不少股评以缩量要向上突破为题。比如底背离要上涨是错误的,等等,这些都是弱势的特征,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本次行情认识到这些错误的理念害人。股市中有很多正确的定式模型,比如我一直讲到的关键区域缩窄出现风险,比如投资者股评认为要上涨其实是继续下跌的信号,比如大K线好发区域等等,这都是定数。我也在最近几天给大家讲了诸如此类的一些信号,提醒大家现在处于风险状态之中,昨天讲了什么是日线买入信号的标准,不出现就要继续空仓,今天我在早晨写下了《中期买入信号的标准》,是在告诉大家不要听信那些股评讲到的现在向好,中期走强,甚至一些有名的专家讲什么继续干,上涨20%等等,市场没有这些信号出现。而出现怎样的走势才是中期买入信号,才能够上涨20%,请看今天收盘文章,不出现继续弱势不会改变的。
【直播观点】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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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午盘】大盘分时跌破第一个脚,跌破下限,已经下跌56点,接近大阴线。不论是最近不断提示要空仓,还是提示最近将出现大K线,还是提示分时跌破第一个脚就要出现下跌大阴线风险,等等一切对于按照操作规划去操作的朋友,现在出现的一切都是定数,都是自然的,也就不会害怕。反之当然就是六神无主了。气定神闲来自于操作规划,来自于做盘思路,也就是我要做股市这个工程应该怎么去做,而不是去区域。现在跌下来下午即使反弹不过下限也依然是大中阴线模型,如果跌破2900点,则下跌中继头肩顶形成,开始共2868点,这是最后一道屏障,跌破就会攻击2638点前期低点。不要等出现风险才想到我的好,不要看到下跌趋势中的反弹就认为是踏空,现在哪位说本周二上涨是踏空的投资者知道自己的问题很大了吗。我是在尽我所能帮助大家。
【直播观点】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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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域论湛整点解盘:今天不破2965-2976点关键区域还有走好机会,但是日线关键区域依然很窄,也就是走好机会很幼嫩,只要有风吹草动就会再次走弱。分时空间买卖点下限2967点上限3027点。分时下限2967与日线下线2965点重合,今天分时不破该区域,还能有走好机会,否则将向下突破走坏。最近还是大K线好发位置。注意风险与机会,当然一切都是从分时开始的,要察于未萌就要判断分时是攻击上限的强势分时,还是形成第一个脚攻击下限的弱势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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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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