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观点】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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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两点过后大盘向下调整,收盘下跌19点,明显是机构人为砸盘造成的,而不是正常的趋势。这样的状态非常符合砸盘吓唬筹码的操作手法。目的就是为了杀出散户的筹码,完成下跌建仓的目的。昨天讲到阴阳交界盛开彼岸花,在这种市场状态下是最容易出现大牛股与妖股的。我们的私募案例金贵银业在杭州培训之后出现买入信号,随后涨停,接着本周大盘暴跌,该股继续向上,连续拉出大阳线。短期盈利已经超过20%,所以按照规矩公开该股的名称这个彼岸花开的非常灿烂。跟随五域论湛学习私募技术,就是在积累自己的财富。
【直播观点】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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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上午突破第一个头2978点确认今天阳线报收之后,大盘下午虽然第一个小时先调整,但是也没有形成收阴线的逆转信号,现在再次拉起来,今天还是运行在阳线报收的定数之中。不过这也不是我们的分时买入信号,即使阳线报收,也是继续空仓。等待分时与日线的买入信号出现再操作。私募案例继续大涨,总体盈利已经超过20%,收盘还是如此,就会公布。请大家计算一笔账,是加入私募做盘训练学会逆市盈利的技术好,还是不会这项专业投资技术,不断套牢亏损好呢?可以说去年6月8月12月看不出大盘风险,去年至今无法在下跌中盈利的朋友,学习私募技术是必选项。赶紧加入私募做盘训练,开始投资新局面。
【直播观点】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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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盘口】大盘今天低开反弹缺口,并没有成底后快速反弹进入红盘上涨区域,所以今天依然是弱势分时走势,而日线上不能站上昨天大阴线半分位, 也是弱势走势。现在分时与日线都处于弱势下跌趋势之中。不要有任何幻想,因为昨天之后很多股评举出来11月27日的例子,说什么大盘能够还上去,我就不明白了这些人这么无良,一个人怎么可能有预测能力,一个人怎么可能把握政府还能够让大盘在会去,即使政府相关部门都不敢这么说话吧,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什么超能力,知道后市肯定按照1127之后的走势走,怎么这些无良的人就敢说,更为重要的是还有那么多人相信,可见股市70%亏损是必然。
【直播观点】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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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按照正常的趋势,在五域论湛操作系统出现卖出信号之后开始暴跌,去看看去年6月8月12月开始暴跌第一根大阴线之后随后的走势如何,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继续暴跌与反弹不过大阴线的半分位,今天大阴线半分位是2980点,所以不论是继续暴跌还是反弹不过2980点,下跌趋势都不会改变。形成大阴线之后,逆转下跌趋势的方式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大阳线的出现。不出现就延续下跌。今天暴跌后参加私募的学员今天也爆增,说明大家都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
【直播观点】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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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下午继续大跌,午盘后湛友们纷纷发来贺信,五域论湛再次帮助投资者又一次完成了逃顶。步骤还是一样,第一提出市场风险,第二提示关键区域缩窄,第三市场其他投资者不信,第四甚至有其他投资者嘲笑,或者有说我都卖出了,怎么还没有跌呢,等等,第五股评看多都说即将再次拉起。这些信号一个一个出现,就要更加坚信只要操作系统发出卖出信号,要坚决执行。所以散户投资者又一次在五域论湛的指导下逃顶,但是对于大资金这次下跌又是一次难得的买入机会,所以每一次下跌都是放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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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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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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