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做盘训练午盘】今天上午在权重股的带动下上冲下突,先下跌形成第一个脚3427点,随后上涨,攻击上限,与昨天分时 一样,都是上限形成双顶下跌,依然与昨天一样,按照分时模型缺口成底,开始反弹上涨。下午只有缺口形成支撑,才能再次攻击上限。否则依然是走弱的趋势。虽然上冲下突,一会大涨一会下跌,但是我们的分时模型操作系统是非常稳健的,不突破上限形成流畅底部,是没有买入信号的,这一点在十点半大盘快速大幅上涨的时候,就已经讲到了,所以我们的实战模型是从来不追涨杀跌,是非常稳健稳定的。上证的上涨是靠着权重拉起来的,这也是不想让大盘走的太难看,留下人气,还有机会站上3524点的可能性。继续空仓以待,不预测后市如何,只等待分时与日线的买入信号 出现,才操作,否则继续 空仓规避风险就是了。私募案例卖出信号盈利5%左右出局,等待下次机会。现在加入私募正好可以与老学员同步等待新的案例的买入信号。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十点半:今天大盘并没有当人民币纳入SDR是什么与股市直接相关的利好,与我的观点是一致的,这是专业投资者的观点。大盘低开后形成第一个脚3417点,今天跌破该点位按照 分时模型就是阴线报收,随后第一个脚 成底反弹,第一目标就是缺口,现在缺口附近构筑形态成底才能向上突破,形成第一个头。现在大盘分时与日线都是空仓状态,而昨天出现买入信号的私募案例即昨天大涨之后,今天继续逆势上涨5%。同样是盈利达到20%之后公布。加入私募训练现在正是好机会。我的《金股博弈》一书自2004年第一版就开始洛阳纸贵,出版多次印刷还是销售一空,十年间出了四版,现在第四版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已经出版并预售,前三版在京东销售涨价到200元以上一本。第四版现在京东当当等网上书城预售,还是原价有折扣的,很多湛友都是一次性购买三本,一本自看,一本借阅,一本收藏。这也是以后要增值的哦。
大家好,今天大盘小幅低开,与昨天一样,低开2点,缺口3442-3445点,成交25亿元,弱势开盘。今天消息上 几乎所有股评都大肆讲人民币进入SDR,但是我没有在再早盘 题目中讲一个字,因为这与股市没有直接关系。股市按照自身规律去运行,只有站上日线关键区域才能建立日线仓位,只有分时突破上限才有机会买入分时仓位。其他都没有用。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 大盘探底回升,分时成底支撑的位置就是上周给大家讲到的第一目标位置3360点。虽然大盘探底回升,但是分时依然没有突破上限,所以分时没有买入信号,继续空仓。日线没有围绕3360点成底,只是一根长下影K线,依然也是日线空仓,继续等待。按照 五域论湛的K线语言,今天的长下影是在上周五长阴之下的小K线,这是长阴脚下踩星,依然是弱势下跌趋势的K线语言。而私募案例在上周完成智度投资的盈利卖出之后,周五布置了新的案例,今天在下跌之中出现买入信号,实施买入,尾盘上涨。同样还是 盈利20%之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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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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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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