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两点:上午高开直接突破上限今天阳线报收的分时模型依然没有改变,但是今天已经走过的三个小时分时钟,下午开盘后一路走低是最弱的一个小时,不能围绕均价线成底,而是反抽均线交不过,则最后一个小时将出现攻击缺口的走势,今天不论是小阳还是大阳报收,只要是在缺口开盘点位之下,就与收阴线没有任何区别。
【私募做盘训练盘口】十点半:今天在十月份拐点时间大幅跳空向上,第一个小时上涨百点。但是只是在跳空缺口之内,对于日线来讲暂时是大阳线走势强劲,但是对于分时来讲,由于第一个小时只是在缺口震荡,所以只是均势状态,只有围绕缺口成底向上突破,分时形成第一个头,才是分时多方的优势,因此今天多方还需努力,千万不可走势高开低走,或者收盘也在缺口之内的阳线来,那样下跌趋势延续于事无补。五域论湛看的强弱是做盘模式的强弱,而不是股评上涨还是下跌了的标准来看强弱。换句话说今天跳空的阳线必须收盘在开盘价格之上,才是强势,否则依然是弱势。
大家好,今天开盘跳空高开103点,缺口3052-3156点,成交53亿元,虽然成交小于强势标准60亿元,但是比节前的十几个亿高了不少,属于量升价涨,今天强势开盘,按照直接突破上限的分时模型,今天将以阳线报收,并且有望在今天这个拐点时间,形成与2010年十月八日开盘后一样暴涨的走势,千万不可高开低走。直接高开暴涨,才能带起来一波与2010年一样的连续大涨的走势。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一根安慰性质的小阳线没有任何 意义,分时没有突破上限,日线没有突破3154点关键位置,继续空仓中,也就是大盘继续处于弱势下跌之中。十月份只要不能突破日线关键位置之前向下跌破了,那么大盘就还要回到2800点区域。切记听信股评的暴涨与大跌的观点,现在股评已经开始分化,这是大盘即将见底的信号,等待股评大部分都看空的时候,大盘就是底部,当然从技术上就是围绕2800-2900点区域见底。十一到了,祝投资者万事如意,五域论湛给出投资者两个礼物,第一是加入私募做盘训练,赠送面授的《心理交易管理》培训,让投资者技术与心理素质两手都要硬。第二个大礼是十一放假期间在微信公众平台wylzyifan给出《大牛市20年第一波中期弱势调整如何操作盈利规划》。再次祝投资者万事如意!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