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在平台发东西了,给大家说下情况
一个是因为个人进入研究深水区,迷上了深度学习,在恶补课程。未来的投资到底是人更厉害,还是机器更厉害,说来说去,不如自己去学一把。现阶段看起来,深度学习无法做到顶端一小部分人的投资能力,但是对于投资机会的发现,机器比人强。
第二个是因为工作问题。现在岗位变动了,责任大了很多,一个事情开展了,我这种性格的人,总想做到最好,难免无力维护很多东西。
还是说下大家关心的事情。牛市有没有可能?之前早就说过,不要怕,牛市必来,时间很快。宏观经济问题?这点杞人忧天,宏观数据开始转暖了,春江水暖机构买,看看北上就知道了。
最后是期权的问题。一个是衍生品增加肯定是对市场好的。资金愿意配置更多对资金在A股,因为可以对冲抵御系统性风险。另外很多人说50波动低,做期权没意思(其实他们忽略了单日期权可以上涨百倍对事情),然后还说做期权门槛太高。现在好了,300期权出来了,你会做么?
会做是两个意思,一个是你是否主动去接触做期权,另一个是你是否有能力做好期权。这两个问题都想不清楚,被机构收割也不奇怪。
现在期权课程出了6节,前三节讲基础,讲风险。后三节讲市场,讲看盘,讲策略模型,讲宏观分析。自认为在期权领域已经留下了足够多的干货了,还有个事情就是新300期权出来了,对于市场可能只是一个热点新闻。但是由此进入期权市场投资者的人们,可能是一个新的时代。一个散户拥有杠杆,实现财富自由之路。
要知道,现实中的杠杆都是很贵的。比如房贷车贷,利息,收入证明都是个门槛;比如杠杆融资,1:3算上利息就是接近2个涨停板。也就期权给了很高的杠杆,收费几乎为0.
讲了那么多,大家且行且珍惜吧,在这个市场上讲期权的少,一个是懂得少,另外都是闷声发大财,哪里有时间给大家说这些。
逻辑:五穷六绝七翻身,市场下周进入G20峰会的发酵期,毫无疑问市场即将选择方向。首先看下上周,指数依然没有过大的波动,短线题材此消彼长,市场的情绪仍处于低谷期。而上周的国际金价一度涨破1360美元/盎司,连涨三日创一年多以来新高,暗示全球宏观风险加大。最后看下上周的事件:科创板正式开闸,进口数据非常亮眼,专项债暗示基建放水等待信号,工业数据显示利润继续回落但民营企业韧性初显,金融数据M0,M1显示企业流动性在逐步改善,央行周五向中小银行注入流动性。这一系列信号连在一起,等待两国敲定后,市场毫无疑问会选择方向。
策略:A股估值处于底部区间,中国仍在继续加大力度增强开放力度,继续看好消费饮料行业,新增基建行业配置,继续加大对5G行业配置,优先选择手机模组企业,看好半导体国产化设备龙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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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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