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电动车市场筑底企稳,工信部推动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
欧洲电动化是产业链最大增长极,德国公布4月汽车销量数据,其中BEV+PHEV销量共14888辆,同比+91.58%,占比提升至12.3%,大超市场预期。随着欧洲车企和零部件厂商5月初陆续复产,欧洲电动车市场筑底企稳,未来三年是全球主流供应链加速爆发的趋势性机会。切入全球电动车主流供应链(特斯拉、大众MEB、LG、CATL等)的公司将受益。
近日工信部消息指出,到2020年底,NB-IoT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2亿。B-IoT、Cat1都属于蜂窝物联网,这种物联网的特性就是低功耗、覆盖广、可以实现海量连接,在即将到来的万物互联的时代,蜂窝物联网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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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允许华为参与5G标准建设,功率半导体国产替代迎良机。
据外媒5月6日援引消息人士称,美国商务部正打算接近签发一份新规,允许美国企业和华为在制定下一代5G网络标准的过程中合作。“三流的企业卖技术、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一流的企业定标准”,如果这一消息属实,对中国企业华为在5G领域的发展必然是一大利好。
功率半导体是电力电子技术的基础,也是电子装置中电能转换与电路控制的核心器件。应用范围覆盖工业控制、4C领域、新能源车、光伏、智能电网等领域。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未来,随着国内企业逐步突破行业高端产品的技术瓶颈,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对进口的依赖将会进一步减弱,进口替代效应将显著增强。伴随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呈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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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REITs有望推出,苹果高端机将搭载AiP封装。
近日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文并出台配套指引,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试点项目将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固废危废处理等污染治理项目。推出REITs可改善基建资金来源,盘活存量资产,给资金密集性的建筑业注入“强心剂”。
苹果原定于9月份推出iPhone 12,目前看往后推迟赶得上圣诞节旺季。推出4款iPhone 12手机,同步支持Sub-6GHz及mmWave豪米波双频段。支持Sub-6GHz的机型采用SiP系统级封装,而支持豪米波的机型搭载AiP封装模组。5G手机至少要用到3~4个AiP模组,各类RF元件、电源管理芯片、毫米波天线等都整合进去。可留意苹果AiP封装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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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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