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数
1、量能:最近市场变化最明显的就是量能,缩量严重。国庆节前两天缩量跌破万亿,上周10月8号只有一个交易日量没有放出来,昨天周一量也没有站上万亿,就有点问题了,说明目前不管机构还是游资还是广大投资者都是比较迷茫的,最近市场不见大游资的身影了,出手也是小仓位的玩玩。如果投资者不知道什么样的时间节点做什么事情,可以多学习游资的做法,他们是一群对市场逻辑,对波动最敏感的一群人
2、风格:【量化交易有关,最近段子游资圈传大家都不要出手,把量化饿死,短期的极致节奏也不用太担心,市场一直是周期循环,一直是赚钱效应周期和亏钱效应周期轮换,市场不会一直的差,也不会一直的好,所以在什么时候进攻,在什么时候防守跟随周期节奏,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做法,这是顺势】
市场缩量回调,有前期进攻转防守,目前市场混沌期,没有明确的主线,板块轮动比较快,市场还是高低切换为主,持续性比较差,低位的异动的板块看不出持续性和预期,只是资金的避险选择,当天上涨的板块第二天领跌,白酒,军工。前两天市场多次的试错想选择出口,比较强势的是低位的医美(跟时间节点有关,市场热点回调,赶上国庆长假医美火爆时间,假期很多医美医院的医生整形手术排满,业绩好,估值低,位置低,叠加最近市场的轮动节奏)、农业(强势的前排新赛股份今天跌停,养殖的晓鸣股份也是大跌,持续性不好)
3、指数:上证指数达到3520附近,不管是权重指数还是中小指数都是处于窄幅箱体震荡为主,最近市场难得市场的缩量和轮动的节奏。题材热点题材关注中证500的止跌企稳反弹机会。
4、策略:最近的市场可做可不做的行情。做的话也只能跟随市场做做低位起来的板块,但是这种性价比也不是太高,热点板块节奏难把握,或者就是轻仓或者休息观望等待市场方向明朗。等待市场放出量来再交易也可以。
二、防守板块:
医美、白酒、消费、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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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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