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情况
1.创业板指依然是下跌趋势,没有改变,均线空头,MACD指标空头。且没有明显的抵抗力量,说明没有强力的主动资金介入。所以目前没有出现见底信号。从下跌空间上看,可以开始观察后面探底筑底动作。
2.上证指数今日冲高回落,尾盘下跌,说明尾盘有一定获利抛压出现,目前也被压在上方平台之下,也没有出现明显的见底信号。但是后面下探中,每次有跌幅明显的下探动作,都容易吸引资金低吸。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板块情况
1.杀跌主要力量来自航空军工,半导体,元器件等跌幅居前,主板中家电,食品等也有一定下跌,前期上涨的板块有部分出现回落,说明有部分获利盘抛售。也说明整个市场的抛压没有释放完毕。
2.上涨板块中,以银行,医药为主,银行部分公司公布年报预估,预期不错,说明银行受地产等影响风险较小,估值低,受度资金关注。另外,同样低估的钢铁全天较为强势,维持红盘。
3.异动明显的板块,磷化工板块。之前磷化工因为磷酸铁锂的景气度,成为2021年强势板块,今天底部放量明显,说明部分资金开始觉得相关公司超跌后,且明年业绩预期较好,有一定低估价值,开始关注。但是由于上方压力仍在,所以持续性和上涨高度短期有限。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当下策略:
1.前期我们主要的关注方向都是主板低位蓝筹为主,短线这些板块有获利盘抛售,但成交量不大,所以担心利润回吐的朋友 ,可以适当减仓。
2.等指数再次下跌,引发市场恐慌抛售,结合技术位,再度接回低位蓝筹筹码。
3.如果减仓标的起飞了没下跌,没机会接回怎么办?等下一个买入再进,或者寻找另一个有买点机会的方向,底仓持有不动。
4.超跌的半导体,锂电池,军工等要不要抄底?建议不着急抄底,原因是什么?因为里面的套牢盘多,筹码都在上面,稍微一涨就容易碰到套牢盘,不持续,性价比不高。另外,抄底的都是短线资金,博超跌反弹,波动快,不好做。
5.接下来在指数探底,筑底的过程中,逐步找好买点的机会标的介入,设好策略与防守位,等待后续中期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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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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