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三5月27日牛金大学《徐老师教你炒股票》第10期,给大家讲解抄底技巧之“潜龙出海,一飞冲天”,并给出一组股票池。等你来交流学习。
课程购买网址:http://www.aniu.tv/njdx/live/id/15168/tab/1.shtml#tabshuik
我们来回顾一下前几期我在课程里给大家带来股票的后市表现:
第7期(4月22日)
第8期(4月29日)
第9期(5月13日)
下周三5月27日《徐老师教你炒股票》第10期又要到了,我又会给大家带来哪些可以抄底的股票呢?你期待吗?27日下午4点半,我们不见不散!
准备搞2个活动,针对非VIP的用户(VIP客户免费享受),如果有兴趣,欢迎参与!
活动一:当我的粉丝总人数达到1万人次(目前已经9700多了,还300个左右,大家加油!),如有新增福利票,非VIP可优惠享受18牛币(原价68元,VIP是免费看的)
活动二:福利票如果真正实现“10连胜”,如有新增福利票,非VIP可优惠享受18牛币(原价68元,VIP是免费看的)
2个活动不重复!也就是说,非VIP可享受2次优惠(对于VIP均是免费享受福利票)
很多人在期待我的第11个福利票(因为我是要实现“20连胜”的,所以我会很谨慎,不会随意推,准确率是我第一考虑的要素,我不求速度),下周的某日我的第11个福利票立刻“呼啸而来”!
最近大家对我的“福利票10”有很多的诟病,确实收益真的不怎么样,从5月5日到现在绝对收益只有3.20%,当然如果你根据我给出的60支撑价格买的话,10%左右的收益还是有的,但是不可能人人都操作的那么美,而且我相信该股多数人是保平略赚而已,所以大家对我这个票有点意见,我也觉得很正常。
不过我们把10个福利票摊在桌面上说,其他9个涨得都不错,而且都是在很短时间里开涨的,第10个票是其中走势最弱的一个,不过并没有亏损,盈利3.20%,应该讲是实现了10连胜,我并没有让大家亏损啊,10连胜的概念并不是连续短期10个涨停啊!
所以我一直在说,我在挑战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到今年年底“20连胜”,期间有大涨的票,也有小涨的票,碰到小涨的票,希望大家能谅解,而不是“谴责”,难道不亏钱小赚也是一种罪吗?
我们在专家团写文章,给大家送福利,本来就是一件很公益的事情,付出多少?收入多少?靠专家团的打赏,我们早就饿死了,如果连这点都不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的话,那么很多老师会没有兴趣在专家团里写文章,这个平台需要更多股民朋友的呵护,让我们都来发挥正能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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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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