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延续轮动 全市场超百股涨停! 本周如何操作?
情绪再现冰点! 节前如何破局?
题材延续轮动 吃药行情继续? 下午看哪个方向?
受外围讲话影响 三大指数集体调整 跨周节点如何看?
市场反弹修复 热点快速轮动! 4月第一天怎么做?
三大指数放量上涨 医药、算力硬件爆发 4月新征程如何做?
市场冲高回落 热点题材反复活跃! 跨月最后时刻怎么做?
外围扰动 指数承压! 热点快速轮动下 跨月机会在哪?
市场探底回升 商航、有色铝大涨 跨月收官机会在哪?
情绪盘中回暖 市场风格切换! 下午怎么应对?
情绪大幅回暖! 锂电材料持续走强 市场风格积极切换 接下来怎么看?
市场缩量调整! 连续反弹后如期分化 下午跨月机会在哪?
分化来袭! 3900点得而复失 明天如何应对?
热点反复活跃 人气股保持强势! 反弹先锋就看它
继续普涨反弹! 短线情绪延续强势 明天行情怎么走?
指数探底回升 热点快速轮动! 接下来如何应对?
午后大反攻! 市场迎来普涨修复 当下企稳了吗?
沪指失守3900点 绿电概念逆势走强 下午如何应对?
泥沙俱下!路在何方? 恐慌盘涌出,何时抄底?
沪指失守4000点! 易中天等权重股大涨 市场风格已然切换?
沪指失守4000点 资金抱团AI硬件! 超跌后反弹看谁?
早盘震荡调整 市场情绪降至冰点! 转折点即将到来?
外围冲突升级 市场情绪持续分化! 何时能逆转回升
指数触及关键位置 是机会,还是风险? 热点分化,如何应对?
A股绝地反击! 算力产业链领涨 接下来机会在哪?
大金融集体走强 局部题材轮动活跃! 下午如何应对??
局部热点活跃 深海科技走强! 本周机会在哪?
探底回升!! 芯片股午后走高 本周行情机会在哪?
市场整体情绪回暖 化工涨价线持续强势 下午跨周如何布局?
市场尾盘跳水! 短线情绪继续分化 “黄金坑”再现?
热点快速轮动! 重要会议接近尾声 接下来如何应对?
市场风格切换延续 电力、煤炭逆势爆发! 明天跨周节点怎么做?
热点快速轮动 新能源、算力硬件活跃 下午紧盯哪一方向?
市场轮动明显 顺周期午后爆发! 接下来机会在哪?
市场情绪回暖 CPO概念持续走强! 下午盯住这一方向
市场普涨反弹! 算力硬件强势领涨 热点节奏如何踏准?
受外围扰动 市场个股普跌! 冰点后如何破局?
算力租赁逆势爆发! OpenClaw持续拉升 接下来机会在哪?
普涨行情延续! 此外港股持续拉升 释放了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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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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