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早盘建议(精华版):
上周沪指5连阳,四季度开门红。整体上量能比较温和,存量博弈为主。虽然中国联通,中国中铁,中国交建等“中字头”个股也表现强势,显示略有增量进入。但盘面上仅凭债转股和PPP两大主流概念很难点燃所有资金的热情。市场炒作的特点也是短炒为主,被炒作的个股也很少会形成趋势性的行情,所以操作上不能追高,出现两根以上中阳或大阳的个股坚决不追。数据上看上周涨幅超过5%的个股只有640家,周跌幅超过5%的就更少了,只有35家。符合我们一直所说的大部分个股现在都趴着不动,市场没啥风险,但机会也不大。我们认为现在到11月中旬是一段比较好的操作期,11月中下旬以后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就会加剧。策略上:轻指数,重个股。关注四季度比较确定性的一些热点:PPP,债转股,国资改革,供给侧改革,保壳, 高送转,券商,医疗养老服务等,提前潜伏为主。
市场考验的是选股能力不是分析指数能力
实际上最近大半年分析指数的意义并不大,因为最近大半年指数的波动空间太小了;
更何况最近几个交易日的指数分析呢,我们认为意义也不大。
这样的市场要么就不做,这样比较省心;
如果非要做的话就精耕细作,认真选择个股操作。
毕竟现在市场扩容的比较厉害,将近3000只个股,选到可以上涨的股票是关键。
因为A股市场的特点就是80%的时间都是比较平静的,就像现在;
指数趋势性的上涨和下跌,都是比较短暂的。
所以想要操作的朋友,不要过分研究指数涨跌,关键是个股。
10月14日 早盘建议——低波动率后市场操作策略
昨天几大指数基本上是窄幅震荡平收,市场陷入低波动率旋涡。目前存量格局下,市场很难连续拔高;但涨停板家数又居高不下,体现热钱操作情绪很高。隔夜欧美普跌,原油震荡收红。其实现在的弱势和前几年的弱势有很大的不同之处:现在市场机构锁定了大部分筹码,而以往弱势筹码锁定在散户手中;加之最近几年市场扩容比较厉害,我们认为市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长时间处于低波动状态。当下格局就是:不部分股票趴着不动,只有不到10%的个股是活跃的,所以研究指数意义不大,关键是行业和个股。盘面上:短期增量没有明显入场,而存量拉伸比较艰难;但利好政策又不断,后期吸引增量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所以指数上可能还是进退两难。我们的策略是:去高留低,调仓不减仓,未来1到2年可能选股都是关键。
10月13日 早盘建议(技术,政策,消息解读精华版):
在周一和周二连续收红后,昨天指数进入短期的震荡,成交量也有所萎缩,再次刷新14年来最低波动率,只有0.38%。这种冷淡的市场格局也再次印证了市场不会有太大风险,只要优选个股操作就可以。隔夜美股三大指数涨跌不一,原油再次小幅回调。
消息上值得关注的是:大佬举牌不断,新华联举牌北京银行,一家做地产的公司不去认真做主营反而去炒股,说明市场认同A股的投资价值,尤其是绩优蓝筹股的投资价值。
其次就是涨价概念可能会给四季度的炒作提供很大的催化剂,尤其是煤炭,有色,糖等。
策略上:市场连涨两天后,进入观望蓄势中,优选标的,继续耐心持股。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