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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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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将 SBS Transit 纳入富时海峡时报小型股 50 指数,同时剔除国浩地产。

新加坡交易所将 SBS Transit 纳入富时海峡时报小型股 50 指数,同时剔除国浩地产。
2026-09-14 17:18:41 互动详情

沙特王储与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讨论地区最新局势。

沙特王储与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讨论地区最新局势。
2026-09-14 17:18:41 互动详情

阿提哈德航空将投资200亿美元用于购置新飞机、升级客户体验,以支撑自身持续增长,其中包含一项10亿美

阿提哈德航空将投资200亿美元用于购置新飞机、升级客户体验,以支撑自身持续增长,其中包含一项10亿美元的机队改装项目。
2026-09-14 17:18:00 互动详情

领湃科技:拟6843.59万元转让达志化学100%股权

【领湃科技:拟6843.59万元转让达志化学100%股权】领湃科技公告称,公司与合格竞买方广州华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达志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6843.59万元。广州华沅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首期50%即3421.79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于股权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抵作首期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6-09-14 17:17:39 互动详情

广生堂:拟受让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项目技术

【广生堂:拟受让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项目技术】广生堂公告称,公司拟与瑞泰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其拥有的琥珀酸地文拉法辛缓释片项目全部技术、资料及权益,交易金额(含税)1263.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标的已完成50mg、25mg规格工艺验证及50mg规格生物等效性研究,获相关口服固体制剂发明专利,与公司现有产品存在协同效应,交易定价公允。
2026-09-14 17:17:19 互动详情

昀冢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MLCC业务存不确定性

【昀冢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MLCC业务存不确定性】昀冢科技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10日、9月11日、9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异动期间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净亏损9126.49万元,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MLCC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暂未应用于AI算力服务器,业务发展及总投资15亿元的高性能MLCC生产项目推进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截至2026年9月14日,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回调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
2026-09-14 17:17:19 互动详情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正就“黄金代币化能否改善其在英国市场中的交易、转移、质押及持有方式”公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正就“黄金代币化能否改善其在英国市场中的交易、转移、质押及持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2026-09-14 17:17:18 互动详情

一位Google Gemini的预训练专家,于近期已加入国内某互联网大厂

【一位Google Gemini的预训练专家,于近期已加入国内某互联网大厂】一位Google Gemini的预训练专家,于近期已加入国内某互联网大厂。该研究员在Google的职级或是L7-L8,接近总监级别,长期在英国工作,入职后主要从事预训练相关工作,也经常往返国内出差。一位知情人士看来,这可能是国内大厂这一轮争抢Gemini人才以来,第一次真正“找对了人”。上述人士告诉雷峰网,此前多家大厂均从Gemini引入过人才,但部分人选并未触及核心。他们之中,或只参与预/后训练边缘环节,或是只从事管理工作,职责却并不覆盖预训练最为核心的内容。
2026-09-14 17:17:18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沙特王储会见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

市场消息:沙特王储会见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
2026-09-14 17:16:17 互动详情

现货黄金失守4290美元/盎司,日内跌1.37%。

现货黄金失守4290美元/盎司,日内跌1.37%。
2026-09-14 17:16:17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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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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