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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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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跌11个基点至4.46%。

法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跌11个基点至4.46%。
2026-09-21 17:09:15 互动详情

朗格表示,诺和诺德同时在疼痛与成瘾领域探索新方向。

朗格表示,诺和诺德同时在疼痛与成瘾领域探索新方向。
2026-09-21 17:08:33 互动详情

朗格称,诺和诺德正探索男女健康领域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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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08:13 互动详情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在对谷歌处理位置数据的调查完成后,对谷歌处以4.03亿欧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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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07:52 互动详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法(第三批)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法(第三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告,为充分发挥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此前推广的两批经验基础上,现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验做法(第三批)。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自身条件,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探索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2026-09-21 17:07:51 互动详情

胜科纳米:丰年君和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累计减持0.39%

【胜科纳米:丰年君和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累计减持0.39%】胜科纳米公告,股东丰年君和原计划减持不超过725.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80%。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期间,丰年君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55.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尚未完成减持570.42万股;减持后持股2016.56万股,持股比例降至5.00%。
2026-09-21 17:07:51 互动详情

华兴源创: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2%公司股份

【华兴源创: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2%公司股份】华兴源创公告称,公司一致行动人陈文源、苏州源奋、苏州源客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9月21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4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其中陈文源减持707.35万股,占比1.50%;苏州源奋、苏州源客各减持117.89万股,各占比0.2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5.64%降至73.64%,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实施股份变动计划。
2026-09-21 17:07:10 互动详情

金健米业:股价累计涨幅较大 提示交易及业绩风险

【金健米业:股价累计涨幅较大 提示交易及业绩风险】金健米业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8月17日至9月21日收盘累计涨幅达168.31%,共有十一个交易日涨停,连续四次触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同期累计换手率为884.26%,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及股价快速回落风险。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0亿元,同比增长25.19%;归母净亏损957.91万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非归母净亏损1010.12万元,综合毛利率5.95%,同比减少2.31个百分点。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2026-09-21 17:07:10 互动详情

会稽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会稽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会稽山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17日、9月18日、9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控人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控人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截至2026年9月21日,公司收盘价36.12元/股,静态市盈率70.79倍、滚动市盈率61.98倍,均高于所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平均水平;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1.19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94%,占公司总股本的24.87%。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2026-09-21 17:07:09 互动详情

普门科技:四款产品获得欧盟MDR认证

【普门科技:四款产品获得欧盟MDR认证】普门科技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认证证书,涉及一次性负压引流敷料套装、医用负压吸引器、空气波治疗系统、排痰系统共四款产品,认证分类分别为Class IIb、Class IIa、Class IIa、Class IIa。上述产品通过欧盟MDR下的CE认证,符合欧盟最新医疗器械法规要求,具备欧盟市场最新准入条件,可在相关海外市场合法销售,将推动产品在相应市场的推广和销售。产品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2026-09-21 17:06:49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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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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