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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文件显示,9月2日,汇丰银行斥资1.634亿港元回购160万股股份。

港交所文件显示,9月2日,汇丰银行斥资1.634亿港元回购160万股股份。
2025-09-03 16:49: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港交所文件显示,9月2日,汇丰银行在其他交易所回购230万股股票,总计耗资2200万英镑。

港交所文件显示,9月2日,汇丰银行在其他交易所回购230万股股票,总计耗资2200万英镑。
2025-09-03 16:48: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利柏特为子公司新增4亿担保,累计担保超净资产

【利柏特为子公司新增4亿担保,累计担保超净资产】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与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达14亿元(含本次)。本次担保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无需再审议。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8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公司称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发展战略。
2025-09-03 16:48: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江苏江南高纤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收益可观

【江苏江南高纤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收益可观】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4月和2025年4月,公司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额度分别不超6亿和8亿元。2025年9月3日,公司赎回广发银行一款5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年化收益率2.25%,获收益55.48万元。截至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公司现金管理累计投入73000万元,已收回本金28000万元,实际收益219.97万元,尚未收回本金45000万元,目前已使用现金管理额度45000万元,未使用额度35000万元。
2025-09-03 16:48: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船舶重工动力股份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即将举行

【中国船舶重工动力股份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即将举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会议将于9月11日11:00 - 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勇等将参会(特殊情况人员或调整)。
2025-09-03 16:48: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天承科技子公司签产权合同,推动金山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天承科技子公司签产权合同,推动金山工厂升级改造项目】2025年7月,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议案,终止“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8360.17万元募集资金及孳息用于“金山工厂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天承化学,项目投资总额12400.57万元。近日,天承化学以7062.59万元竞得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并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此次签署合同将推动募投项目进度,提升资金效益,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影响现有业务及财务状况。
2025-09-03 16:48: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华兰股份:股东瑞众人寿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0.7692%股份

【华兰股份:股东瑞众人寿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0.7692%股份】2025年5月12日,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瑞众人寿减持计划,拟在6月4日至9月3日减持不超3,789,267股(占总股本3%)。截至9月3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瑞众人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263,000股,占比0.7692%(考虑回购股份影响为0.7834%),大宗交易未减持。期间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瑞众人寿持股数因转增股本变更。瑞众人寿切实履行承诺,本次减持符合规定,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未对公司治理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5-09-03 16:48: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绿能慧充股东北海景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绿能慧充股东北海景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东北海景安于2025年9月2日解除质押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北海景安持有公司5070万股,占总股本7.20%,本次解除质押后,剩余质押数量为4283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4.48%,占公司总股本的6.08%。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926.99万股,占总股本32.55%,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14601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63.68%,占公司总股本的20.73%。
2025-09-03 16:48: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第三方委员会将对疑似不当会计行为展开调查。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第三方委员会将对疑似不当会计行为展开调查。
2025-09-03 16:47: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跟踪京东方;评级买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跟踪京东方;评级买进。
2025-09-03 16:47: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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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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