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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9月公开市场国债买卖净投放1000亿元

【央行9月公开市场国债买卖净投放1000亿元】央行公布2026年9月中央银行各项工具流动性投放情况。中央银行贷款方面,常备借贷便利(SLF)净投放2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净投放2000亿元,抵押补充贷款(PSL)净回笼14亿元;公开市场业务方面,7天期逆回购净回笼860亿元,公开国债买卖净投放1000亿元。
2026-10-09 17:06:31 互动详情

9月处理电视剧侵权账号181个 清理侵权链接339万条

【9月处理电视剧侵权账号181个 清理侵权链接339万条】记者今天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获悉,2026年9月共清理电视剧侵权链接339万条,处理侵权账号181个。据了解,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2026年5月开展的电视剧侵权传播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治理工作通过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开展,与“剑网2026”有效衔接,同向发力,形成对侵权传播违规行为持续打击态势。2026年9月,广电总局会同重点省局,组织行业相关主体各司其职,及时响应,对热播剧片和电视剧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剧目进行重点监测。
2026-10-09 17:05:30 互动详情

华宝股份:公司具备益生菌发酵与微囊包埋技术并能够开展细胞评价及微生物实验

【华宝股份:公司具备益生菌发酵与微囊包埋技术并能够开展细胞评价及微生物实验】华宝股份近日接受机构调研及现场参观时表示,公司在科创中心设有合成生物与发酵实验室,重点围绕营养与健康赛道布局前沿技术,公司具备益生菌发酵与微囊包埋技术并能够开展细胞评价及微生物实验。在食药同源方向,公司将药食同源植物功能成分提取,做成配方提取物用于功能饮料,相关植物多酚与生物酶制成的口腔气味压片糖果已接近产业化。上述方向与公司天然提取、制剂技术核心能力高度协同,是营养与健康板块向高附加值产品延伸的具体体现。
2026-10-09 17:04:09 互动详情

映恩生物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

【映恩生物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映恩生物(Duality Biotherapeutics Inc)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2026-10-09 17:03:48 互动详情

Vidu Q4 Preview发布:支持15张参考图,首发优惠价低至0.09元/秒

【Vidu Q4 Preview发布:支持15张参考图,首发优惠价低至0.09元/秒】生数科技发布新一代视频生成旗舰模型预览版本——Vidu Q4 Preview,宣布人物演绎、镜头语言与复杂视效三项核心能力全面升级,最多支持15张参考图、3段参考音频,并提供2K、4K输出。首发优惠价格低至 0.09 元/秒,推动旗舰视频生成进入以“分”为单位计价区间。
2026-10-09 17:03:48 互动详情

主险+附加险全链条规范 财险公司产品开发新规来了

【主险+附加险全链条规范 财险公司产品开发新规来了】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提升保险产品供给质效,促进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系统性修订完善。《规定》共8章41条,包括总则、产品开发基本要求、主险条款费率要求、附加险条款费率要求、产品开发管理要求、评估修订与清理注销、监督管理及附则。
2026-10-09 17:02:07 互动详情

鸿富瀚:预计202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08.19%-144.93%

【鸿富瀚:预计202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108.19%-144.93%】鸿富瀚公告,预计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亿元-2亿元,较2025年同期的8165.56万元增长108.19%-144.93%;扣非净利润为1.66亿元-1.98亿元,较2025年同期的7973.02万元增长108.20%-147.71%。业绩增长主要来自液冷板整柜模组业务量产交付及传统存量业务销售规模扩大。
2026-10-09 17:01:06 互动详情

波兰校园安全事件频发 10人因涉嫌实施网络威胁被捕

【波兰校园安全事件频发 10人因涉嫌实施网络威胁被捕】当地时间10月9日,波兰警方发布消息称,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校园袭击事件,警方已检查全国约1万所教育机构,并持续对网络相关信息进行监测。截至目前,警方已逮捕10人。波兰警方表示,近期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同时,网络空间出现大量未经证实的信息,一些人甚至借相关事件发布威胁性内容或以恶作剧方式博取关注。波兰中央打击网络犯罪局警员全天候监测网络,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威胁、暴力预告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信息进行核查。警方表示,目前已有13起事件涉嫌构成犯罪,10人因此被捕,其中大多数涉嫌实施刑事威胁。
2026-10-09 17:00:45 互动详情

煌上煌:累计回购股份比例达1.05%

【煌上煌:累计回购股份比例达1.05%】煌上煌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5000万元-1亿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1.0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85.84万股,占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10.99元/股,最低成交价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889.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后续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继续推进回购。
2026-10-09 17:00:24 互动详情

海特高新:截至9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0.94%

【海特高新:截至9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0.94%】海特高新公告称,公司2026年7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以不超过12.5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因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2.44元/股,自2026年10月8日生效。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99.99万股,占总股本的0.94%,最高成交价10.19元/股,最低成交价8.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658.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10-09 17:00:24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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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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