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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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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特使将访俄乌

【美特使将访俄乌】据塔斯社今天(9月4日)援引消息人士报道称,美国总统特使威特科夫和库什纳将于9月5日至6日先访问俄罗斯首都莫斯科,随后前往乌克兰首都基辅。
2026-09-04 16:42:20 互动详情

武汉天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上半年净利同比下滑

【武汉天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上半年净利同比下滑】武汉天源公告称,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6年8月30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6年1-6月公司归母净利润7702.25万元,同比下降40.95%;扣非归母净利润7084.93万元,同比下降44.42%,业绩下滑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6-09-04 16:41:39 互动详情

京东物流:CFO 吴昊已递交辞呈。

京东物流:CFO 吴昊已递交辞呈。
2026-09-04 16:41:39 互动详情

一项针对雇主的调查预计,美国医疗保健成本将出现20多年来最大涨幅:2027年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成本预

一项针对雇主的调查预计,美国医疗保健成本将出现20多年来最大涨幅:2027年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成本预计将较今年上升8.2%。
2026-09-04 16:41:19 互动详情

平潭发展今日涨停 两家活跃游资买入

【平潭发展今日涨停 两家活跃游资买入】9月4日,平潭发展涨停,全天成交24.72亿元。盘后数据显示,活跃游资国泰海通证券武汉紫阳东路证券营业部买入1.43亿元,活跃游资国泰海通证券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买入1.01亿元。
2026-09-04 16:40:58 互动详情

龙蟠科技:赎回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获收益52.08万元

【龙蟠科技:赎回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获收益52.08万元】龙蟠科技公告称,公司2026年8月20日使用1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6年9月3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0.00亿元,实际获得理财收益52.08万元。该现金管理额度系公司2026年5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6-09-04 16:40:38 互动详情

德宏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触及1%刻度

【德宏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触及1%刻度】德宏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宏保来函,张宏保于2026年9月3日-9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次变动后,张宏保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园、张宁合计持股比例从19.02%降至18.5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本次减持系张宏保按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
2026-09-04 16:40:37 互动详情

腾讯入股悟空文化科技公司

【腾讯入股悟空文化科技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成都悟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新增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股东,同时,注册资本由1000万人民币增至1250万人民币。
2026-09-04 16:40:37 互动详情

香港金管局:批准委任杜洁美女士为首席法律顾问,相等于助理总裁级别。委任于2027年2月12日生效。

香港金管局:批准委任杜洁美女士为首席法律顾问,相等于助理总裁级别。委任于2027年2月12日生效。
2026-09-04 16:40:37 互动详情

岭南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推进中

【岭南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推进中】岭南控股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股份,并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岭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7月8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履行后续审议及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多项审批,能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026-09-04 16:40:16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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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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