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3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泰金新能: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8688.09万元,同比下降16.44%

【泰金新能: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8688.09万元,同比下降16.44%】泰金新能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3亿元,同比下降1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8.09万元,同比下降1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68.44万元,同比下降25.08%。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拟派发1600万元(含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08-25 17:21:20 互动详情

粤海饲料: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4778.69万元,同比增长1,240.46%

【粤海饲料: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4778.69万元,同比增长1,240.46%】粤海饲料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79亿元,同比增长41.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8.69万元,2025年同期为356.5万元;扣非净利润4697.82万元,2025年同期亏损146.61万元,同比扭亏为盈。报告期完成收购宜兴天石60%股权,宜兴天石于2026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6-08-25 17:21:20 互动详情

拟裁5万人,大众汽车启动史上最大重组

【拟裁5万人,大众汽车启动史上最大重组】8月25日,大众汽车CEO Oliver Blume(奥博穆)近日对外披露称,公司制定了大众集团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转型计划。其潜在措施包括再削减5万个岗位,以及拆分部分业务部门。 不过,该裁员方案遭到德国工会方面的质疑,双方仍存在博弈空间,完整方案还需要完成监事会、工会多轮磋商之后,才会最终落地执行。奥博穆称,当下行业环境十分严峻,未来数年将决定车企的生存格局,大众必须果断完成内部改造,才能守住自身市场竞争力,为后续电动化转型储备资金底气。 今年以来,大众汽车多次曝出裁员、关闭工厂、业务调整等举措,力求实现自救。 今年3月,奥博穆就表示,大众汽车集团计划在2030年前在德国全集团共裁减约5万个工作岗位。裁员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关税压力和保时捷品牌面临大规模问题。新华社今年6月援引外媒报道称,大众汽车集团考虑进一步加大成本削减力度,拟将裁员规模扩大至10万人,并可能关闭4家德国工厂。
2026-08-25 17:21:19 互动详情

山东出版: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6.38亿元,同比下降4.72%

【山东出版: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6.38亿元,同比下降4.72%】山东出版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6.05亿元,同比下降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亿元,同比下降4.72%,2025年同期为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亿元,同比下降4.04%。公司拟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股本20.8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25亿元,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08-25 17:20:38 互动详情

根据香港交易所披露文件,汇丰控股于8月24日以6990万港元回购了43.4万股股份。

根据香港交易所披露文件,汇丰控股于8月24日以6990万港元回购了43.4万股股份。
2026-08-25 17:20:38 互动详情

纳指ETF易方达:本基金将于2026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8月26日10:30起复牌,

纳指ETF易方达:本基金将于2026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8月26日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2026-08-25 17:20:37 互动详情

纳指科技ETF景顺:本基金将于2026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8月26日10:30起复牌

纳指科技ETF景顺:本基金将于2026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8月26日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2026-08-25 17:20:16 互动详情

据港交所披露,摩根大通于8月20日将其在天齐锂业H股的多头持仓占比从10.18%提升至11.17%。

据港交所披露,摩根大通于8月20日将其在天齐锂业H股的多头持仓占比从10.18%提升至11.17%。
2026-08-25 17:20:15 互动详情

新亚电子: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30.01%

【新亚电子: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30.01%】新亚电子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2.13亿元,同比增长1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30.01%,2025年上半年为9916.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亿元,同比增长30.26%,2025年上半年为1.01亿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08-25 17:19:54 互动详情

HYBE:将出售价值43亿韩元的自有股份。

HYBE:将出售价值43亿韩元的自有股份。
2026-08-25 17:19:54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