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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七部门:扩大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多元医疗保障

【发改委等七部门:扩大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多元医疗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质量的通知。从“扩大高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巩固提高高校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加强高校学生多元医疗保障”以及“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等四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政策要求,主要包括:明确高校学生参保任务目标;为高校学生参保创造便利条件;完善高校学生参保缴费激励政策;完善高校学生医保待遇政策;做好高校学生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完善高校学生医疗救助政策;支持社会力量精准帮扶;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做好高校学生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工作;做好高校学生的医保待遇衔接工作。《通知》实施后,将通过各类保障资源的集成协同,补齐政策“短板”,提升高校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障供给水平,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改善均可起到积极作用。
2025-01-24 19:10: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际华集团: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30亿元至42.5亿元

【际华集团: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30亿元至42.5亿元】 际华集团公告,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30亿元至42.5亿元。
2025-01-24 19:09: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皖通科技:预计2024年净利润2667.67万元–4000.15万元

【皖通科技:预计2024年净利润2667.67万元–4000.15万元】 皖通科技公告,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7.67万元–4000.15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7841万元。
2025-01-24 19:08: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大禹节水:预计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80%

【大禹节水:预计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80%】 大禹节水公告,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0.46万元—9024.55万元,同比增长50%—80%。
2025-01-24 19:08: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交投: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交投: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交投公告,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01-24 19:07: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WTI原油日内涨幅达1.00%,现报74.88美元/桶。WTI原油日内涨幅达1.00%,现报74.8

WTI原油日内涨幅达1.00%,现报74.88美元/桶。WTI原油日内涨幅达1.00%,现报74.88美元/桶。
2025-01-24 19:06:3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景谷林业: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7500万元-5500万元

【景谷林业:预计2024年净利润亏损7500万元-5500万元】 景谷林业公告,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人民币到-5500万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3亿元人民币到-1.19亿元人民币。
2025-01-24 19:05: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沙特经济大臣:与世界经济论坛将在沙特阿拉伯举行定期会议。会议将于2026年春季举行。

沙特经济大臣:与世界经济论坛将在沙特阿拉伯举行定期会议。会议将于2026年春季举行。
2025-01-24 19:05: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商务部等8部门: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 打通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各环节关键数据

【商务部等8部门: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 打通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各环节关键数据】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完善汽车领域信息披露制度,打通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各环节关键数据,构建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平台,推动汽车流通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行交易网签与电子合同,支持企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新车、二手车销售服务体系,打造数字化消费体验场景。充分利用既有资源,依托充(换)电基础设施、4S店、加油站、停车场等搭建汽车使用配套设施及服务平台,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更好服务汽车购买和使用。探索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电子化,提供机动车报废网上预约、上门收车、线上打印回收证明等一站式服务。
2025-01-24 19:05: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兄弟科技:预计2024年净利润为3600万元–5200万元

【兄弟科技:预计2024年净利润为3600万元–5200万元】 兄弟科技公告,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0万元–52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7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800万元–42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2.3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0.05元/股,上年同期为亏损0.17元/股。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维生素产品价格上涨、销量增加,同时部分产品存货库存及产品成本下降,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导致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2025-01-24 19:04: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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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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