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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息:阿联酋航空公司将从2月1日起恢复飞往巴格达的服务。

市场消息:阿联酋航空公司将从2月1日起恢复飞往巴格达的服务。
2025-01-24 16:41: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铁建重工:2024全年新签合同额142.96亿元,同比下降11.65%

【铁建重工:2024全年新签合同额142.96亿元,同比下降11.65%】 铁建重工(688425)1月24日晚间公告,2024年1—12月新签合同额142.96亿元,同比下降11.65%。其中,隧道掘进机业务新签合同额90.51亿元,同比下降7.02%;特种专业装备业务新签合同额23.86亿元,同比下降13.38%;轨道交通设备业务新签合同额28.59亿元,同比下降22.58%。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新签重大合同金额合计10.17亿元,约占2023年营业收入的10.15%。
2025-01-24 16:41: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世界卫生组织冻结招聘并削减成本,此前特朗普下令美国退出。

市场消息:世界卫生组织冻结招聘并削减成本,此前特朗普下令美国退出。
2025-01-24 16:41: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4日锰硅上涨2.93%,最新主力合约持仓变化如下

【24日锰硅上涨2.93%,最新主力合约持仓变化如下】根据交易所数据,截至1月24日收盘主力合约锰硅2505,涨跌+2.93%,成交量60.65万手,持仓数据显示前20席位呈现净空,差额头寸为41374手。锰硅期货全合约总计成交74.29万手,比上一日新增25.53万手。全合约前20席位多头持仓38.34万手,比上一日增加5.03万手。全合约前20席位空头持仓42.80万手,比上一日增加4.36万手。 (新浪期货)
2025-01-24 16:41: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华胜天成: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华胜天成: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华胜天成发布异动公告,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IT系统解决方案、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化应用等业务。市场环境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025-01-24 16:40: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斯莱克:预计202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90%-215%

【斯莱克:预计2024年净利润同比下降190%-215%】 斯莱克公告,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6亿元-1.48亿元,同比下降190%-215%。
2025-01-24 16:40: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中化控股、中粮集团外部董事职务调整

【中国中化控股、中粮集团外部董事职务调整】经研究,聘任胡建华、郑文敏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李引泉、王鸣峰不再担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职务。经研究,聘任邵广禄、冯刚、庄小雄、谢海兵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徐念沙、罗东江、孙家康不再担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2025-01-24 16:40: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华虹公司:拟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2024年第四季度业绩

【华虹公司:拟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2024年第四季度业绩】 华虹公司公告,公司计划于2025年2月13日交易时段后披露2024年第四季度业绩,相关内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查看。
2025-01-24 16:39: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春节假期预计日均进出京约319万人次,较去年上升6%

【春节假期预计日均进出京约319万人次,较去年上升6%】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据预测,春节假期期间,进出京客流同比小幅上升,呈现“前低后高、热点集中”的特征。具体来看,假期前三日将迎来出京高峰。其中,1月25日(腊月二十六)进出京客流最多,共计约335万人次,其中高速公路出京量108万人次;其次为26日(腊月二十七),进出京约327万人次,高速公路出京量近106万人次。假期前一日出京客流车流仍较大。1月27日为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预计城区交通压力不大,京藏、京承等部分高速公路出京方向以及六环路部分路段车流量较大。“七站两场”出京客流较为集中,相关公共交通车站客流量较大。假期期间,预计日均进出京约319万人次,较去年上升6%。
2025-01-24 16:39: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瑞银:随着气象预报显示二月份气温将趋于温和,我们认为短期内天然气价格可能面临下行压力。

瑞银:随着气象预报显示二月份气温将趋于温和,我们认为短期内天然气价格可能面临下行压力。
2025-01-24 16:39: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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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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