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3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肯尼亚拟与意大利、西班牙开展债务换发展置换交易。

肯尼亚拟与意大利、西班牙开展债务换发展置换交易。
2026-08-14 18:57:55 互动详情

金沙中国上半年净营收38.8亿美元。

金沙中国上半年净营收38.8亿美元。
2026-08-14 18:57:55 互动详情

福元医药: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86亿元,同比下降30.49%

【福元医药: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86亿元,同比下降30.49%】福元医药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1亿元,同比增长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同比下降30.49%,上年同期净利润2.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亿元,同比下降34.03%。
2026-08-14 18:57:14 互动详情

利元亨: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3895.01万元,同比增长16.58%

【利元亨: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3895.01万元,同比增长16.58%】利元亨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9.6亿元,同比增长28.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5.01万元,上年同期3341.02万元,同比增长16.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68.47万元,同比增长33.11%。
2026-08-14 18:56:54 互动详情

九州一轨: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减持2.06%股份

【九州一轨: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减持2.06%股份】九州一轨公告称,2026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持股5%以上股东轨交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99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23%,减持总金额1.78亿元。减持后,轨交基金持有公司股份9298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08-14 18:56:53 互动详情

一位伊朗议员呼吁政府紧急采取行动,解决霍尔木兹甘省长长的汽油排队问题,他表示燃料问题正在扰乱居民的日

一位伊朗议员呼吁政府紧急采取行动,解决霍尔木兹甘省长长的汽油排队问题,他表示燃料问题正在扰乱居民的日常生活。
2026-08-14 18:56:33 互动详情

CPO概念股集体大涨 主力资金持续加码

【CPO概念股集体大涨 主力资金持续加码】7月31日以来,光模块(CPO)指数累计涨幅高达40.33%,多只成份股股价实现大涨,主力资金本周出手加码。据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本周(8月10日至14日),A股市场共计75股主力资金净流入超过3亿元。新易盛、C超纯、天孚通信、网宿科技、莲花控股排名前五,获净流入金额依次为34.92亿元、24.26亿元、22.80亿元、15.73亿元和10.46亿元。本周97股主力资金净流出金额在3亿元以上。胜宏科技居首,净流出额高达33.03亿元;京东方A、云南锗业、东方财富、中际旭创、沪电股份净流出额均在20亿元以上。
2026-08-14 18:56:33 互动详情

深交所: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本所共对11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

深交所: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本所共对11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近期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蓝盾光电”进行重点监控;共对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2026-08-14 18:55:52 互动详情

天合光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询价转让3630万股股份

【天合光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询价转让3630万股股份】天合光能公告称,2026年8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询价合计转让减持公司股份3630万股,占总股本的1.5496%,转让价格为12.59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32.5921%降至31.0425%,触及1%整数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受让方包括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限售期6个月。
2026-08-14 18:55:32 互动详情

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安排3000万元支持河南灾后恢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安排3000万元支持河南灾后恢复】今天,国家防减救灾委、应急管理部针对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残涡及强降雨对河南的严重灾害影响,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支持河南省做好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重点用于灾区受损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灾后应急恢复建设,推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26-08-14 18:55:11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