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3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华统股份:2026年7月生猪销售16.98万头,同比-13.19%

【华统股份:2026年7月生猪销售16.98万头,同比-13.19%】华统股份公告,2026年7月生猪销售数量16.98万头(其中仔猪销售4,982头),环比-6.72%,同比-13.19%;生猪销售收入2.25亿元,环比4.63%,同比-33.14%;商品猪销售均价10.65元/公斤,环比上升11.17%。鸡销售数量138.06万只,环比18.25%,同比63.71%;鸡销售收入1530.97万元,环比-18.82%,同比13.39%。
2026-08-13 16:22:24 互动详情

莱茵集团首席执行官:我们不会披露两个即将完工的数据中心项目的更多细节。

莱茵集团首席执行官:我们不会披露两个即将完工的数据中心项目的更多细节。
2026-08-13 16:22:03 互动详情

广电电气:累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1.12% 金额达3555.98万元

【广电电气:累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1.12% 金额达3555.98万元】广电电气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预计回购金额1亿-2亿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8月13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55.38万股,占总股本的1.1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1.06%,购买最高价为3.85元/股,最低价为3.62元/股,已支付总金额3555.98万元。
2026-08-13 16:21:42 互动详情

兆驰股份:获工行深圳分行不超4.5亿元股票回购贷款承诺

【兆驰股份:获工行深圳分行不超4.5亿元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兆驰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资金总额3-5亿元,回购价不超13.99元/股,期限3个月。近日,公司收到工行深圳分行《贷款承诺函》,同意提供专项贷款额度,金额不超4.5亿元且不超回购资金总额90%,期限不超3年,专项用于回购股票。具体贷款以借款合同为准。
2026-08-13 16:21:22 互动详情

爱普股份:完成挪亚圣诺(太仓)80%股权收购交割

【爱普股份:完成挪亚圣诺(太仓)80%股权收购交割】爱普股份公告称,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爱普生命科技,以4.5亿元受让挪亚圣诺欧洲持有的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100%股权,分两次交易。首次受让80%股权,第二次于业绩承诺期满后受让剩余20%股权。2026年6月22日,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8月13日,爱普生命科技完成首次交易的交割交付,取得目标公司80%股权。交易完成后,双方可能存在协同不畅等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
2026-08-13 16:21:00 互动详情

多利科技: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7.08%

【多利科技: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7.08%】多利科技公告,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4.69亿元,同比增长4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增长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5亿元,同比增长13.37%。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08-13 16:20:39 互动详情

德国经济部月度报告:企业破产数量仍处于异常高位,我们预计未来数月这一数值仍将维持在极高水平。

德国经济部月度报告:企业破产数量仍处于异常高位,我们预计未来数月这一数值仍将维持在极高水平。
2026-08-13 16:19:18 互动详情

罗马尼亚央行行长伊萨雷斯库:当前预测基于中东局势逐步正常化的假设。

罗马尼亚央行行长伊萨雷斯库:当前预测基于中东局势逐步正常化的假设。
2026-08-13 16:19:18 互动详情

沪光股份与北京辉羲智能等达成具身智能战略合作

【沪光股份与北京辉羲智能等达成具身智能战略合作】据沪光股份消息,8月12日下午,具身智能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公司总部举行,沪光股份、北京辉羲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能具身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灵巧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四方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沪光股份董事长表示,依托沪光在汽车线束制造及场景化机器人应用方面的深厚积淀,叠加合作伙伴在芯片设计、具身智能算法及灵巧操作系统等维度的顶尖能力,有望构建起“场景定义—芯片赋能—技术落地”的闭环生态,为具身智能在工业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打造可复制的标杆范式。
2026-08-13 16:18:37 互动详情

大豪科技: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5.32亿元,同比增长33.45%

【大豪科技: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5.32亿元,同比增长33.45%】大豪科技公告,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8.3亿元,同比增长23.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亿元,同比增长33.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4亿元,同比增长33.55%。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2026-08-13 16:18:37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