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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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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盾升值0.5%,报1美元兑17,990印尼盾。

印尼盾升值0.5%,报1美元兑17,990印尼盾。
2026-07-31 16:10:51 互动详情

亚足联表示,国际足联拟设立的子公司实际上无法达成推进相关事宜所需的必要共识与团结。

亚足联表示,国际足联拟设立的子公司实际上无法达成推进相关事宜所需的必要共识与团结。
2026-07-31 16:10:50 互动详情

中邮保险:上半年利润总额超70亿元 总资产接近8000亿元

【中邮保险:上半年利润总额超70亿元 总资产接近8000亿元】7月30日至31日上午,中邮保险2026年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信息显示,截至6月底,该公司总资产接近8000亿元,较年初增加1016亿元。上半年保费收入1291亿元,同比增长9%;利润总额超70亿元,同比增长37%。
2026-07-31 16:10:30 互动详情

动力源:控制权拟变更获上交所合规确认 过户仍存不确定性

【动力源:控制权拟变更获上交所合规确认 过户仍存不确定性】动力源公告称,2026年7月10日,控股股东何振亚与红棉科创签署协议,拟将5515.47万股(占总股本9.00%)转让给后者,转让总价2.29亿元。权益变动后,红棉科创将成控股股东,实控人变更为陈志茂。近日,该事项获上交所合规确认,但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026-07-31 16:10:29 互动详情

纽约期金失守4120美元/盎司,日内跌0.98%。

纽约期金失守4120美元/盎司,日内跌0.98%。
2026-07-31 16:10:29 互动详情

我国192.91万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我国192.91万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建立。截至2025年年末,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30854.7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92.91万人。2025年基金收入369.62亿元,基金支出186.44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超1.3万家,护理服务人员约40.28万人。
2026-07-31 16:10:08 互动详情

亚足联在声明中表示,该组织与欧足联及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协会团结一致,共同捍卫国际足联世界杯。

亚足联在声明中表示,该组织与欧足联及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协会团结一致,共同捍卫国际足联世界杯。
2026-07-31 16:10:08 互动详情

豪威集团: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剩余质押比例59.18%

【豪威集团: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剩余质押比例59.18%】豪威集团公告称,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质押给中原信托的1254万股完成解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本次解质后,虞仁荣剩余累计质押股份1.7959亿股,占其持股比例59.18%。虞仁荣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95446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6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4%。虞仁荣本次解质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2026-07-31 16:09:47 互动详情

兆日科技:筹划控制权变更 股票继续停牌不超3个交易日

【兆日科技:筹划控制权变更 股票继续停牌不超3个交易日】兆日科技公告称,7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晁骏通知正筹划股份转让,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交易对手方为上海璟和珩科技,交易完成后其持股占总股本14.18%左右。公司股票7月30日起停牌2个交易日,因预计无法8月3日开市复牌,申请自当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3个交易日。公司将按规定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6-07-31 16:09:07 互动详情

东山精密:累计回购25.52万股,成交总金额4999.48万元

【东山精密:累计回购25.52万股,成交总金额4999.48万元】东山精密公告,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67.04元/股。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393%,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4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07-31 16:08:46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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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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