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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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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Nifty IT指数最新上涨2.7%。

印度Nifty IT指数最新上涨2.7%。
2026-08-03 17:54:06 互动详情

以色列财长称不存在巴勒斯坦人,扬言征服整个加沙

【以色列财长称不存在巴勒斯坦人,扬言征服整个加沙】以色列财长、极右翼政治人士斯莫特里赫在8月2日播出的一档播客节目中,竟然声称“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巴勒斯坦人’,历史上也从未有过这样的概念,这是虚构出来的,旨在对抗以色列”。斯莫特里赫还称,希望以色列征服整个(巴勒斯坦)加沙地带,并建立军事管辖,让犹太人重新定居,以实现所谓“彻底的胜利”。
2026-08-03 17:53:46 互动详情

大和证券将联发科评级从持有上调至买入。

大和证券将联发科评级从持有上调至买入。
2026-08-03 17:53:45 互动详情

远望谷:拟5000万至1亿元回购股份 截至8月4日尚未实施

【远望谷:拟5000万至1亿元回购股份 截至8月4日尚未实施】远望谷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拟使用自有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回购价上限为8.62元/股,实施期限为12个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将按规定推进并及时披露。
2026-08-03 17:52:44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印度铁路 7 月货运装载量 1.413 亿吨,同比增长 9%。

市场消息:印度铁路 7 月货运装载量 1.413 亿吨,同比增长 9%。
2026-08-03 17:51:43 互动详情

嘉环科技: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3128.47万元,同比下降30.77%

【嘉环科技: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3128.47万元,同比下降30.77%】嘉环科技公告,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7.93亿元,同比下降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8.47万元,同比下降3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17.4万元,同比下降31.09%。
2026-08-03 17:51:23 互动详情

嘉友国际:截至7月31日累计回购1.18亿元股份

【嘉友国际:截至7月31日累计回购1.18亿元股份】嘉友国际公告称,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77%,购买最高价12.48元/股,最低价10.00元/股,已支付总金额11791.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6年5月25日至8月24日,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至2亿元,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026-08-03 17:50:02 互动详情

CAC 40 指数上涨 1.3%,超过 2 月 26 日创下的收盘纪录高点。

CAC 40 指数上涨 1.3%,超过 2 月 26 日创下的收盘纪录高点。
2026-08-03 17:49:41 互动详情

数据港新设智算科技公司 含AI软件开发业务

【数据港新设智算科技公司 含AI软件开发业务】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乌兰察布数港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业管理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数据港全资持股。
2026-08-03 17:49:00 互动详情

智元首席科学家已离职?官方回应:暂未离职,内部岗位调整

【智元首席科学家已离职?官方回应:暂未离职,内部岗位调整】8月3日,有市场传闻称智元机器人首席科学家罗剑岚已于近期离职。对此,智元官方向界面新闻回应称:暂未离职,内部岗位调整。同日,智元官网同步对外公开合伙人团队完整名单。最新信息显示,团队由多位来自华为、谷歌、腾讯、大疆、寒武纪等科技企业人士组成,背景横跨AI技术研发、产品工程、全球商业化及政企关系等领域。
2026-08-03 17:48:20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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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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