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掌财经PC首页顶部banner
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37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日经225指数上午收盘报34300.35点,跌幅1.24%。

日经225指数上午收盘报34300.35点,跌幅1.24%。
2025-04-21 10:30: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9月1日落地 首批6家检测机构出炉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9月1日落地 首批6家检测机构出炉】记者今天(4月21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获得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测能力资质具体机构名单。目前已有6家机构获得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检测能力资质。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新国标自9月1日起实施,在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塑料占比、防篡改等方面有较大完善和提升,将进一步提高产品本质安全水平,为百姓提供更安全、更实用的出行工具。生产企业需要在标准实施过渡期按照新国标要求,调整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完成检测和认证。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后续将有更多的检测机构获得资质,具体机构名录和能力范围可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官网查询。
2025-04-21 10:30: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钢联发布数据显示,今日电池级碳酸锂(早盘)价格较上日下跌300元,均价报70150元/吨。

上海钢联发布数据显示,今日电池级碳酸锂(早盘)价格较上日下跌300元,均价报70150元/吨。
2025-04-21 10:30: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河南11级大风又来了!河南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河南11级大风又来了!河南发布大风蓝色预警】河南省气象台2025年4月21日10时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受冷空气影响,预计4月21日10时至22日20时,河南大部有4到5级西北风或偏北风,阵风6到7级,其中安阳西部、新乡西部、焦作北部、济源、三门峡、洛阳、郑州西部、平顶山中西部、许昌西部、南阳北部部分县(市、区)阵风8到9级,局部可达10到11级。全省大部伴有扬沙或浮尘。请注意防范。上述地区的相邻县(市、区)也需关注。
2025-04-21 10:30: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伊朗外长称对伊美会谈必须极度谨慎

【伊朗外长称对伊美会谈必须极度谨慎】伊朗外长阿拉格齐19日晚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对伊朗与美国之间的会谈“有理由保持乐观”,但“必须极度谨慎”。阿拉格齐称,当天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的伊美第二轮间接会谈“相对积极的氛围”使伊美潜在协议在原则和目标上取得进展成为可能。阿拉格齐表示,他倾向于认为伊核协议对伊朗已不再足够有利。
2025-04-21 10:30: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创业板指涨幅扩大至1%

【创业板指涨幅扩大至1%】创业板指涨幅扩大至1%,黄金、跨境电商,军工装备、大飞机板块涨幅居前。全市场超4100只个股上涨。
2025-04-21 10:29: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彭博美元指数跌至2024年1月以来最低。

彭博美元指数跌至2024年1月以来最低。
2025-04-21 10:29: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元兑美元EUR/USD向上触及1.15,为2021年11月以来首次,日内涨超1%。

欧元兑美元EUR/USD向上触及1.15,为2021年11月以来首次,日内涨超1%。
2025-04-21 10:29: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针对美国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的歧视性决定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发声明

【针对美国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的歧视性决定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发声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发表声明。北京时间2025年4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颁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的歧视性决定。我们坚决反对美方基于错误事实的指控及采取的措施。我们认为,此举不利于全球航运业的公平竞争和正常的商业经营秩序,将对全球航运业的平稳健康发展造成冲击,危及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作为负责任的国际航运物流企业,我们始终秉持诚信、透明、合规理念参与全球航运竞争,致力于服务全球贸易,为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商业航运及物流服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全力保障客户利益,提供可信赖的各类航运服务。客户可持续关注中远海运所属专业公司的具体服务和保障举措。
2025-04-21 10:28: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元指数DXY短线下挫近30点,现报98.30。

美元指数DXY短线下挫近30点,现报98.30。
2025-04-21 10:28: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