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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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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大型科技股盘前涨跌互现,SK海力士涨超1%

【美股大型科技股盘前涨跌互现,SK海力士涨超1%】美股大型科技股盘前涨跌互现,SK海力士涨超1%,Meta涨0.7%,美光科技涨0.6%,亚马逊、谷歌A涨0.3%,苹果涨0.2%,英伟达涨0.1%;微软持平;SpaceX、特斯拉跌0.1%。
2026-09-09 16:04:04 互动详情

美股中概股盘前涨跌互现,理想汽车跌2%

【美股中概股盘前涨跌互现,理想汽车跌2%】美股中概股盘前涨跌互现,百度涨2%,蔚来涨1%,富途控股涨0.4%,阿里巴巴跌0.3%,贝壳跌0.9%,京东跌1%,哔哩哔哩、理想汽车跌2%。
2026-09-09 16:04:03 互动详情

Evommune盘前股价下跌18.1%,此前公司研发的湿疹药物未达到中期试验主要终点。

Evommune盘前股价下跌18.1%,此前公司研发的湿疹药物未达到中期试验主要终点。
2026-09-09 16:03:16 互动详情

通策医疗:控股股东完成295万股股票质押及解质

【通策医疗:控股股东完成295万股股票质押及解质】通策医疗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宝群实业于2026年9月3日质押2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95%、公司总股本的0.66%,质权人为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融资用途为体系外医疗项目需要;于2026年9月9日解除质押295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95%、公司总股本的0.66%。本次变动后,宝群实业累计质押股份10108.667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6.68%、公司总股本的22.74%;其一致行动人吕建明持股无质押。宝群实业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2026-09-09 16:02:35 互动详情

雀巢向泰国投资1.57亿瑞士法郎,用于宠物食品生产。

雀巢向泰国投资1.57亿瑞士法郎,用于宠物食品生产。
2026-09-09 16:02:14 互动详情

ServiceTitan股价在盘前交易中因第二季度业绩公布下跌19%。

ServiceTitan股价在盘前交易中因第二季度业绩公布下跌19%。
2026-09-09 16:01:53 互动详情

ServiceTitan股价在盘前交易中因第二季度业绩公布下跌19%.

ServiceTitan股价在盘前交易中因第二季度业绩公布下跌19%.
2026-09-09 16:01:33 互动详情

美股光通信股盘前普涨

【美股光通信股盘前普涨】Lumentum涨0.31%,康宁涨1.07%,Coherent涨0.06%,应用光电涨0.57%,Ciena涨0.59%,博通涨0.29%,迈威尔科技涨0.07%。
2026-09-09 16:01:31 互动详情

无锡振华:完成收购德维嘉57%股权 已完成工商变更

【无锡振华:完成收购德维嘉57%股权 已完成工商变更】无锡振华公告称,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现金方式收购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57%股权。截至公告披露日,德维嘉已完成股东名册、董监高及章程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德维嘉57%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交易已完成交割,德维嘉自2026年9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预计形成6000万至8000万元商誉,存在商誉减值、业绩承诺未达预期、整合不及预期等风险。
2026-09-09 16:00:51 互动详情

友车科技:2026年上半年营收净利双降 研发投入2675.31万元

【友车科技:2026年上半年营收净利双降 研发投入2675.31万元】友车科技公告称,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66.67%,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同比下降25%。研发投入2675.31万元,占营收比例13.16%,新增发明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1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0.27万元,使用合规;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股份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
2026-09-09 16:00:50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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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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