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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下调新秀丽目标价至30.5港元 指估值吸引并维持“买入”评级

【花旗:下调新秀丽目标价至30.5港元 指估值吸引并维持“买入”评级】花旗发表报告指,新秀丽次季业绩逊预期。按固定汇率计算,收入按年微升1.5%,低于管理层先前指引的6至8%。纯利按年增加3.4%至8,100万美元,而经调整EBITDA则按年减3%。盈利未达预期主要受中国市场疲弱及印度市场价格竞争加剧所拖累。该行下调2024至2026财年盈利预测,因销售前景及利润趋势较为疲弱,预期短期盈利将面临压力。不过,花旗指,由于估值吸引,加上公司致力增加股东回报及宣布争取在美国双重上市,维持“买入”评级,并将目标价由36.3港元下调至30.5港元。
2024-08-15 14:25: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南向资金净流入超50亿港元

【南向资金净流入超50亿港元】截至发稿,南向资金净流入超50亿港元,其中,港股通(沪)净流入超39亿港元,港股通(深)净流入超11亿港元。
2024-08-15 14:25: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瑞士7月生产者/进口物价指数月率 0%,前值0.00%。 瑞士7月生产者/进口物价指数年率 -1.7

瑞士7月生产者/进口物价指数月率 0%,前值0.00%。 瑞士7月生产者/进口物价指数年率 -1.7%,前值-1.90%。
2024-08-15 14:24: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沐邦高科再度大跌超8% 暂录7连跌 此前发盈警

【沐邦高科再度大跌超8% 暂录7连跌 此前发盈警】沐邦高科(603398.SH)延续弱势下跌行情,现大跌超8%报10.75元再创阶段新低,且股价录得7连跌,总市值不足50亿元。数据显示,该公司昨日遭外资卖出18.77万股,截至目前,陆股通持有沐邦高科28.61万股。此外,公司此前预计2024年半年度亏损1.87亿至1.52亿,净利润同比下降1728.59%至1423.78%。
2024-08-15 14:22: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京电子积极布局“低空经济”领域,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中京电子积极布局“低空经济”领域,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中京电子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创新精神,公司所生产的硬板(MLB&HDI)、软板(FPC)以及软硬结合板(R-F)等产品,已有多个产品在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实现了应用配套。在无人机领域持续发力,为该领域头部客户供应了性能卓越的无人机控制板和高清摄像头等关键部件。公司正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拟积极为行业知名的智能电动汽车公司所生产的飞行汽车提供高效、稳定的能量控制解决方案。
2024-08-15 14:21: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恒大集团所持130亿股权被冻结

【恒大集团所持130亿股权被冻结】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股权冻结信息,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恒大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冻结股权数额为130亿元,执行法院为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8-15 14:20: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机构:2024年Q2华为智能手机收益和平均售价创历史新高

【机构:2024年Q2华为智能手机收益和平均售价创历史新高】TechInsights数据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华为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49%,达到1160万台。同时,由于高端机型(Mate和Pura系列组合)占比较大,其批发平均售价(ASP)和批发收入均创历史新高。中国市场仍然是华为的核心市场,占其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89%。
2024-08-15 14:20: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沙特央行表示,沙特7月净外国资产下降152.5亿美元。

沙特央行表示,沙特7月净外国资产下降152.5亿美元。
2024-08-15 14:19: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俄国防部:俄防空部队在别尔哥罗德州上空击落乌军一无人机

【俄国防部:俄防空部队在别尔哥罗德州上空击落乌军一无人机】 据报道,俄罗斯国防部表示,俄防空兵器在别尔哥罗德州上空又摧毁一架乌克兰无人机。俄国防部称:“莫斯科时间8月15日7时15分左右,挫败了基辅政权利用无人机对俄罗斯境内目标实施一起恐袭的企图。俄罗斯防空部队在别尔哥罗德州上空摧毁了乌军一架无人机。”
2024-08-15 14:19: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案一审宣判

【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案一审宣判】平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方红承、方红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一案。 平湖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方红承伙同被告人方红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销售“水解油”过程中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系共同犯罪。 而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红承、方红兴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不能成立。 被告人方红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方红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追缴被告人方红承、方红兴共同违法所得3313208元并上缴国库;被告人方红承、方红兴被查封房产作为财产线索移送执行依法处理。
2024-08-15 14:19: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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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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