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35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上海国企改革板块局部拉升,申通地铁涨停

【上海国企改革板块局部拉升,申通地铁涨停】 上海国企改革板块局部拉升,申通地铁涨停,开开实业涨超8%,申能股份、复旦复华、上海建工等跟涨。
2024-07-24 09:52:5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北京市应急办:北京暴雨橙警期间倡导弹性上下班

【北京市应急办:北京暴雨橙警期间倡导弹性上下班】2024年7月24日9时10分本市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随后,市应急办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公众防护指引,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安全防范。 1.请广大市民减少外出,及时关注气象预警和提示信息,确需外出尽量选乘公共交通。 2.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方式或错峰上下班。 3.学校视情停学,停止线下培训和野外教学活动。 4.请勿前往涉山涉水类景区和地下经营性场所,远离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沟道河道等涉险区域。 5.不参加各类室外活动,停止户外作业和施工。 6.遇有积水路段,请勿涉水行车,不要在低洼路段和区域停放车辆。 7.检查室内插座、燃气用具等是否安全。
2024-07-24 09:52: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及学习辅导材料在京首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及学习辅导材料在京首发。
2024-07-24 09:50: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光刻机概念股持续下挫,晶方科技跌超9%

【光刻机概念股持续下挫,晶方科技跌超9%】 光刻机概念股持续下挫,晶方科技跌超9%,京华激光跌超7%,蓝英装备、凯美特气、茂莱光学等跟跌。
2024-07-24 09:50: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光伏协会倡议:加强标准电池的权威溯源能力

【中国光伏协会倡议:加强标准电池的权威溯源能力】中国光伏行业协会7月24日发出倡议:加强标准电池的权威溯源能力,可不间断溯源至SI国际单位制;加强不同企业之间电池的比对测试和技术交流,降低测试不确定度,共同维护良好的计量测试环境;提升企业实验室和产线测试设备计量校准能力,保持量产效率测试与标准电池组件的一致性;使光伏电池测试效率回归到光伏组件功率推算的合理范围;依托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成立技术专家组,当企业待发布的电池测试效率值高于行业认可的权威效率记录表中记录的同类型电池技术效率记录时,由技术专家组至少5位第三方技术专家进行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论证后再公开发布;推动相关测试标准的制修订,加强测试与计量的培训,提升光伏测试与计量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2024-07-24 09:49: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百家云再获创始人李钢江增持11.7万股

【百家云再获创始人李钢江增持11.7万股】美股上市公司百家云(NASDAQ :RTC)公告称,公司创始人、大股东李钢江,于6月21日到7月19日,在公开市场购买了11.7万股百家云股票,总价格504731美元,平均单价4.31美元。受此消息提振,截至美东时间7月23日收盘,百家云股价上涨10.76%,报7.10美元/股。
2024-07-24 09:48: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淮河一号洪峰过境安徽明光,目前水位逐步回落

【淮河一号洪峰过境安徽明光,目前水位逐步回落】 据央视新闻,22日,淮河一号洪峰过境安徽滁州明光市,明光段水位一度全线超警,最高水位达到了18.05米。目前,淮河明光段水位已逐步回落,水域仍全面禁航,沿淮各乡镇组织了千余名防汛抢险人员昼夜加强巡堤查险,确保大堤安全。
2024-07-24 09:47: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汽车整车板块震荡走低,安凯客车跌超9%

【汽车整车板块震荡走低,安凯客车跌超9%】 汽车整车板块震荡走低,安凯客车跌超9%,海马汽车、江铃汽车跌超5%,中通客车、北汽蓝谷等纷纷下挫。
2024-07-24 09:46: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台风“格美”加强为超强台风级 今晚或将在台湾登陆

【台风“格美”加强为超强台风级 今晚或将在台湾登陆】今早8点,台风“格美”中心距离我国台湾省宜兰县东南方向约225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6级,为超强台风级。“格美”将以每小时10至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预计,台风“格美”将于今晚(24日)在台湾岛中北部沿海登陆。之后穿过台湾岛,并于明天(25日)下午到夜间在福建福鼎到晋江一带沿海登陆。然后深入内陆北上,强度逐渐减弱。中央气象台今早6点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2024-07-24 09:45: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海关总署明确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

【海关总署明确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到,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二、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三、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30%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
2024-07-24 09:45: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