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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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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指数DXY短线下挫12点,最低至99.70,现回升至99.79。

美元指数DXY短线下挫12点,最低至99.70,现回升至99.79。
2026-08-12 17:27:05 互动详情

随着油价下跌,美国国债价格上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3个基点至4.66%。

随着油价下跌,美国国债价格上涨;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3个基点至4.66%。
2026-08-12 17:27:04 互动详情

前沿生物:股东王昌进持股比例降至4.9999%

【前沿生物:股东王昌进持股比例降至4.9999%】前沿生物公告,股东CHANGJIN WANG(王昌进)于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3.08万股,持股数量由2105.95万股减少至1872.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75亿股的比例由5.6222%下降至4.9999%,权益变动触及1%和5%的整数倍刻度线。
2026-08-12 17:26:24 互动详情

上海虹桥机场出入境航班已全面恢复,昨日出入境人次创2019年以来新高

【上海虹桥机场出入境航班已全面恢复,昨日出入境人次创2019年以来新高】随着台风“白海豚”逐渐远离上海,2026年8月11日起,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出入境航班全面恢复。记者8月12日从上海边检获悉,前期,受台风天气影响,虹桥口岸部分出入境航班出现调整、取消。随着台风影响逐步减弱,积压客流短期内集中释放,据统计,上海边检总站虹桥边检站8月11日当天共查验出入境旅客1.2万余人次,创下2019年以来该口岸单日出入境客流新高。
2026-08-12 17:25:23 互动详情

美国股指期货延续涨势,纳斯达克100指数期货上涨0.7%。

美国股指期货延续涨势,纳斯达克100指数期货上涨0.7%。
2026-08-12 17:25:23 互动详情

广电网络:重大诉讼调解结案 需支付7019.17万元

【广电网络:重大诉讼调解结案 需支付7019.17万元】广电网络公告,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就与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公司将在2026年至2028年期间分期支付未结清合同款项合计7019.1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4%。截至公告日,其中570.58万元已支付,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封。
2026-08-12 17:24:42 互动详情

中国香港就基金及家族办公室税务制度发布声明:暂无计划进一步扩大优惠制度适用范围。

中国香港就基金及家族办公室税务制度发布声明:暂无计划进一步扩大优惠制度适用范围。
2026-08-12 17:24:22 互动详情

欧洲央行表示,有200万欧元通过隔夜贷款工具借入,2002.58亿欧元存放于该工具。

欧洲央行表示,有200万欧元通过隔夜贷款工具借入,2002.58亿欧元存放于该工具。
2026-08-12 17:24:21 互动详情

大晟文化:拟以1元挂牌底价公开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

【大晟文化:拟以1元挂牌底价公开转让中联传动100%股权】大晟文化公告,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为挂牌底价,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中联传动10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联传动对上市公司的应付款为7281.3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2026-08-12 17:24:01 互动详情

佛塑科技在韶关成立新能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

【佛塑科技在韶关成立新能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天眼查App显示,8月10日,韶关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徐勇,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范围含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佛塑科技旗下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
2026-08-12 17:23:40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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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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