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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0.25%-53.23%

【安孚科技: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0.25%-53.23%】安孚科技公告,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8500万元到1亿元,同比增加30.25%到53.23%。上半年,为提升整体经营业绩和品牌竞争力,南孚电池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出口业务发力,出口销量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业绩贡献增加。
2024-07-08 16:35: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甘李药业: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加116.17%到145.98%

【甘李药业: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加116.17%到145.98%】甘李药业公告,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亿元至3.3亿元,同比增加116.17%到145.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亿元至1.4亿元,同比增加7.61%到36.96%。业绩增长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增加。
2024-07-08 16:34: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鹏鼎控股:6月营业收入同期增长24.11%

【鹏鼎控股:6月营业收入同期增长24.11%】鹏鼎控股公告,公司2024年6月合并营业收入为21.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11%。
2024-07-08 16:34: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北特科技:预计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加86.19%到104.81%

【北特科技:预计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加86.19%到104.81%】北特科技公告,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3850万元,同比增加86.19%到104.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50万元到3300万元,同比增加124.09%到150.68%。业绩增长主要由于乘用车市场稳中有增、新业务拓展及内部管理改善。
2024-07-08 16:32: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安踏体育公告称,二季度安踏品牌产品零售金额同比录得高单位数的正增长。

安踏体育公告称,二季度安踏品牌产品零售金额同比录得高单位数的正增长。
2024-07-08 16:32: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富春染织:拟回购股份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

【富春染织:拟回购股份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富春染织公告,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3.75万股至187.50万股,占总股本的0.63%至1.2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减持计划。
2024-07-08 16:31: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江苏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江苏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江苏省气象台2024年7月8日15时51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徐州、宿迁、连云港、盐城北部和淮安北部等地的大部分地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局地雨量可达100毫米以上,并可能伴有小时雨量50毫米左右的短时强降水和8级以上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江苏省应急厅、江苏省气象局提醒注意防范。
2024-07-08 16:30: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宸展光电:预计上半年净利同比增长56%-85%

【宸展光电:预计上半年净利同比增长56%-85%】宸展光电公告,预计上半年净利1.17亿元–1.39亿元,同比增长56%–85%。报告期内,受惠于客户库存调整周期结束,及在公司业务团队积极争取订单的努力下,公司ODM及OBM MicroTouch™品牌业务较去年同期增长。同时,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新一代产品于2024年开始进入量产阶段,营业收入同比亦大幅增长。
2024-07-08 16:30: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广网: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3.1亿元到3.7亿元

【ST广网: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3.1亿元到3.7亿元】ST广网公告,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亿元到-3.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亿元到-3.8亿元。主要原因是竞争加剧、用户流失、提速降费等因素导致收入下降,同时固定成本较高,财务费用增加。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010.62万元。
2024-07-08 16:30:1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健康元: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

【健康元: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健康元在互动平台表示,针对糖尿病,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目前正在转入CDE进行审评审批;针对高血压、高血脂和心脑血管等常见慢性疾病,公司拥有普伐他汀钠胶囊、苯磺酸氨氯地平胶囊、缬沙坦胶囊、单硝酸异山梨酯片等药品。
2024-07-08 16:29: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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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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