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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2026年上半年新签合同77.53亿元 同比增长0.34%

【铁建重工:2026年上半年新签合同77.53亿元 同比增长0.34%】铁建重工公告称,2026年1-6月公司新签合同合计77.53亿元,同比增长0.34%。其中,隧道掘进机业务39.61亿元,同比降5.66%;特种专业装备业务22.64亿元,同比增92.90%;轨道交通设备业务15.29亿元,同比降35.09%。按地区分,境内56.69亿元,同比降3.72%;境外20.85亿元,同比增13.33%。4-6月重大合同金额21.97亿元,约占2025年营收的21.87%。
2026-07-28 17:20:21 互动详情

雷诺因“柴油门”丑闻在法国面临刑事诉讼

【雷诺因“柴油门”丑闻在法国面临刑事诉讼】据法新社27日报道,法国检方证实,知名车企雷诺因涉嫌在柴油汽车上安装尾气排放作弊装置以规避环保法规管制,将面临严重欺诈罪的刑事审判。这是继德国大众汽车之后,第二家因“柴油门”丑闻被移交法国刑事法院的车企。据法新社报道,本次诉讼的起诉书已于7月24日签署,并在27日通知相关各方,首场程序性听证会预计于2027年4月举行。
2026-07-28 17:20:00 互动详情

新加坡航空:阿联酋迪拜航线服务仍暂停,新航沙特阿拉伯利雅得航线的开通推迟至2026年12月。

新加坡航空:阿联酋迪拜航线服务仍暂停,新航沙特阿拉伯利雅得航线的开通推迟至2026年12月。
2026-07-28 17:19:40 互动详情

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在深圳召开

【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在深圳召开】7月27日至28日,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会议期间,来自APEC 21个经济体和7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专家学者,围绕推进全球森林目标,促进科技创新与绿色产业融合等核心议题开展系列对话磋商,并达成广泛共识,通过《2026年APEC林业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刘国洪主持会议。广东省省长孟凡利,2026年APEC高官会主席陈旭,APEC秘书处执行主任佩德罗萨在会上致词。深圳市委书记靳磊、市长覃伟中出席会议。
2026-07-28 17:19:40 互动详情

日本气象厅解除海啸注意信息

【日本气象厅解除海啸注意信息】28日18时10分,日本气象厅解除所有海啸注意信息。当天稍早时,日本熊本县附近发生7.1级地震,最大震感为震度7,震源深度10公里。日本气象厅发布海啸预警信息,提示附近可能发生海啸,预计最大海啸高度为1米。
2026-07-28 17:19:19 互动详情

新加坡航空一季度净亏损 7600 万新元,去年同期盈利 1.861 亿新元。

新加坡航空一季度净亏损 7600 万新元,去年同期盈利 1.861 亿新元。
2026-07-28 17:18:38 互动详情

新加坡航空:与冲突前水平相比,航空燃油价格持续居高不下,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

新加坡航空:与冲突前水平相比,航空燃油价格持续居高不下,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
2026-07-28 17:18:38 互动详情

新加坡航空:在2026年北半球冬航季,将提升包括米兰及慕尼黑航线在内的部分欧洲航线运力。

新加坡航空:在2026年北半球冬航季,将提升包括米兰及慕尼黑航线在内的部分欧洲航线运力。
2026-07-28 17:18:17 互动详情

新加坡航空:包括中东冲突在内的地缘政治局势发展,仍在不断给航空业运营环境增添不确定性。

新加坡航空:包括中东冲突在内的地缘政治局势发展,仍在不断给航空业运营环境增添不确定性。
2026-07-28 17:17:57 互动详情

新加坡航空:受季节性客流带动,航空出行需求依旧旺盛。

新加坡航空:受季节性客流带动,航空出行需求依旧旺盛。
2026-07-28 17:17:56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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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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