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38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翔鹭钨业:预计上半年净利润1500万元-2200万元

【翔鹭钨业:预计上半年净利润1500万元-2200万元】 翔鹭钨业公告,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500万元至22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034.83万元。
2025-07-14 16:21: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士兰微: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5亿元-2.75亿元

【士兰微: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5亿元-2.75亿元】士兰微公告,预计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5亿元到2.75亿元;预计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亿元到2.8亿元。
2025-07-14 16:20: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富国银行发布研报,维持贝莱德“增持”评级,并将目标价从1105美元升至1180美元。尽管第二季度市场

富国银行发布研报,维持贝莱德“增持”评级,并将目标价从1105美元升至1180美元。尽管第二季度市场波动较大,该行预计贝莱德业绩将接近市场一致预期。
2025-07-14 16:20: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淮北矿业: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减少65.00%

【淮北矿业: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减少65.00%】 淮北矿业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27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08亿元左右,同比减少65.00%左右;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66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22亿元左右,同比减少66.56%左右。
2025-07-14 16:19: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马斯克:年底会有“史诗级震撼”的演示

【马斯克:年底会有“史诗级震撼”的演示】马斯克今日在X发文称,“刚刚离开特斯拉设计工作室,今年年底会有‘史诗级震撼’的演示。”
2025-07-14 16:19: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山西焦化: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8726.92万元-7276.92万元

【山西焦化: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8726.92万元-7276.92万元】 山西焦化公告,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26.92万元到-7276.92万元,与上年同期1.84亿元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82.24万元到-8332.24万元。
2025-07-14 16:19: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德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突破2.7% 创三个多月新高

【德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突破2.7% 创三个多月新高】德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突破2.7%,创三个多月来最高水平。市场正消化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自8月1日起对欧盟进口商品征收30%关税的决定。特朗普警告称,若欧盟采取报复措施,关税可能进一步提高。欧盟方面表示暂不立即采取反制措施,将寻求谈判解决方案,并将暂停实施计划中的报复性关税期限延长至8月初,以便继续对话。欧盟委员会强调已准备好捍卫欧盟利益,据悉正加强与加拿大、日本等其他受美国关税影响国家的联系。货币政策方面,市场普遍预期欧洲央行将在下次会议上维持利率不变,但继续押注年底前至少会有一次降息。
2025-07-14 16:19: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泉峰汽车: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1.55亿元-1.85亿元

【泉峰汽车: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1.55亿元-1.85亿元】 泉峰汽车公告,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亿元到-1.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1亿元到-1.61亿元。
2025-07-14 16:19: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广汽旗下因湃电池公司换帅

【广汽旗下因湃电池公司换帅】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古惠南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郑衡接任,同时部分高管发生变更。因湃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资本约20.8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机械设备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等,由广汽集团(601238)旗下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2025-07-14 16:18: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大众公用: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45.59%-243.82%

【大众公用: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45.59%-243.82%】 大众公用公告,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亿元到4.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78亿元到2.98亿元,同比增加145.59%到243.82%。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亿元到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01亿元到1.91亿元,同比增加92.94%到175.63%。本报告期内,公司公用事业等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发展,且直接和间接通过联营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波动,导致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
2025-07-14 16:18: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