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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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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部副部长陆慷会见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会长谭森

【中联部副部长陆慷会见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会长谭森】7月31日,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陆慷在北京会见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会长谭森,介绍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会议精神,欢迎美工商界关注将于今年10月召开的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陆慷强调,中国对美政策始终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中方愿同美方一道落实好两国元首共识,推动中美关系实现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希望美工商界进一步发挥建设性作用,向美各界介绍真实的中国和中国共产党。谭森表示,美中关系保持稳定对美工商界在华营商至关重要,期待双方继续通过对话解决分歧、加强合作。美中贸委会愿继续为增进美中相互了解和理解发挥积极作用。
2025-08-01 10:07: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家发改委:第四批690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将于10月下达

【国家发改委:第四批690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将于10月下达】 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表示,今年第三批69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并将于10月按计划下达第四批690亿元资金,届时将完成今年3000亿元的资金下达计划。
2025-08-01 10:06: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印尼6月出口同比增长11.29%。

印尼6月出口同比增长11.29%。
2025-08-01 10:05: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硅料硅片板块再度拉升 双良节能涨停

【硅料硅片板块再度拉升 双良节能涨停】 硅料硅片板块再度拉升,双良节能涨停,大全能源、华民股份、通威股份、TCL中环、弘元绿能等纷纷走高。
2025-08-01 10:05: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特朗普对等关税生效时间延迟一周至8月7日

【特朗普对等关税生效时间延迟一周至8月7日】当地时间周四晚上,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对从67个贸易伙伴出口至美国的商品征收15%至41%不等的关税,将关税水平提高到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最高水平。然而,新关税要到8月7日才会生效,而不是之前的8月1日,这给了各国另一个试图通过谈判降低关税的窗口。一名高级政府官员说,“这是历史性的,这是一个新的贸易体系,这就是我所说的特朗普回合谈判。”白宫官员周四晚间表示,他们希望在新的关税实施日期8月7日之前,与各国达成更多协议。
2025-08-01 10:03: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将专家排除在制定疫苗政策的小组之外。

市场消息: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将专家排除在制定疫苗政策的小组之外。
2025-08-01 10:02: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最高法回应竞业协议滥用:竞业协议对非涉密员工无效

【最高法回应竞业协议滥用:竞业协议对非涉密员工无效】今天,最高法发布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针对有些公司不管劳动者是否接触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无差别地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高额违约金,严重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针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范,该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 为了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与竞业限制人员约定的在职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为遏制竞业限制协议“滥用”,保障人才有序流动,此次司法解释明确了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或无效的情形。规定:劳动者未知悉、接触保密事项,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这意味着,不属于竞业限制范围的劳动者,即使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此约定对劳动者也没有拘束力。 司法解释还规定, 在劳动者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应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适应,超过部分无效。 收起全文
2025-08-01 10:01: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智博会落幕,150多家科技企业参展

【智博会落幕,150多家科技企业参展】据苏州工业园区消息,7月30日,2025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落幕。展会共有150多家科技企业参展,围绕AI+制造、AI+医疗、AI+交通、AI+教育等重点应用场景,在具身智能、低空经济、大模型等细分赛道展出产品1000余件,21家企业共发布30多款新品。“黑科技空间站”汇聚高新科技产品,集展示与售卖于一体,吸引现场观众2万人,展会直播吸引在线观看超7万人。
2025-08-01 10:01: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雷军: 2025年7月,小米汽车交付量超过30000台。 感谢大家的选择与支持。

雷军: 2025年7月,小米汽车交付量超过30000台。 感谢大家的选择与支持。
2025-08-01 10:00: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5000亿元,较上日此时缩量703亿元

【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5000亿元,较上日此时缩量703亿元】 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5000亿元,较上日此时缩量703亿元,预计全天成交金额约1.7万亿元。截至目前,沪市成交额2076亿元,深市成交额2886亿元,北证50成交额64亿元。
2025-08-01 10:00: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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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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