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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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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拟3.4亿元参设合资公司 构成关联交易

【三峡能源:拟3.4亿元参设合资公司 构成关联交易】三峡能源公告称,公司拟与长江电力、三峡投资在青海合资设立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拟认缴出资3.4亿元,占比34%,另两方各认缴3.3亿元,各占33%。长江电力、三峡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非日常关联交易累计19.5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1%。合资公司经营或面临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
2026-08-05 17:31:24 互动详情

中国中车: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34.44亿元

【中国中车: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34.44亿元】中国中车公告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的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以总股本286.99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4.44亿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2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8月13日。不同类型股东扣税政策有别。
2026-08-05 17:31:04 互动详情

余承东: 尊界V800与尊界V680上市1小时,大定订单2115台!

【余承东: 尊界V800与尊界V680上市1小时,大定订单2115台! 】非常惊喜,感谢大家的信任与厚爱!尊界MPV无论是商务出行,还是家庭陪伴,我们都希望把舒适、体面和从容融入每一个细节,把功夫下在用户真正能感受到的地方!这次用户最喜欢的选配颜色是破晓金黑,实车质感确实非常棒。欢迎大家到店亲自体验、感受!
2026-08-05 17:31:03 互动详情

大唐新能源:赵刚获提名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大唐新能源:赵刚获提名为执行董事候选人。
2026-08-05 17:30:23 互动详情

大唐新能源:应学军拟辞任董事长职务。

大唐新能源:应学军拟辞任董事长职务。
2026-08-05 17:30:02 互动详情

汉缆股份:控股股东汉河集团累计减持0.63%股份

【汉缆股份:控股股东汉河集团累计减持0.63%股份】汉缆股份公告,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8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9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本次减持前,汉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14亿股,占总股本比例66.56%;减持后持有21.9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65.9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6-08-05 17:29:41 互动详情

合盛硅业今日大宗交易溢价成交428.37万股,成交额1.54亿元

【合盛硅业今日大宗交易溢价成交428.37万股,成交额1.54亿元】8月5日,合盛硅业大宗交易成交428.37万股,成交额1.54亿元,占当日总成交额的26.46%,成交价35.92元,较市场收盘价35.21元溢价2.02%。
2026-08-05 17:29:21 互动详情

南亚科技表示,10纳米级工艺(即1C、1D与1E世代)及极紫外光刻技术将部署于五A晶圆厂,晶圆投产将

南亚科技表示,10纳米级工艺(即1C、1D与1E世代)及极紫外光刻技术将部署于五A晶圆厂,晶圆投产将于2027年下半年启动。
2026-08-05 17:29:20 互动详情

鲁北化工:2026年上半年钛白粉销售金额19.5亿元

【鲁北化工:2026年上半年钛白粉销售金额19.5亿元】鲁北化工公告,2026年半年度主要产品中,钛白粉产量16.29万吨,销量15.83万吨,销售金额19.5亿元;硫酸亚铁销量40.04万吨,销售金额2.28亿元;甲烷氯化物销量19.87万吨,销售金额3.46亿元。钛白粉平均售价12313.47元/吨,同比下降2.56%。
2026-08-05 17:29:00 互动详情

胜蓝股份:拟1亿-2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激励及转股

【胜蓝股份:拟1亿-2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激励及转股】胜蓝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资金总额为1亿元-2亿元,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回购价格不超195.18元/股,预计可回购512,348股-1,024,695股,约占总股本的0.31%-0.63%。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披露日,董监高、大股东等暂无减持计划。本次回购存在价格、重大事项、用途实施、监管新规、资金筹措等风险。
2026-08-05 17:28:59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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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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