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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猫考生被取消招聘资格

【虐猫考生被取消招聘资格】记者从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近日,苏某某参加广西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环节。经考察核实,根据《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条第四点、第十点规定,该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招聘资格。
2025-07-01 13:54: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军工板块午后持续拉升,长城军工触及涨停再创新高

【军工板块午后持续拉升,长城军工触及涨停再创新高】 军工板块午后持续拉升,长城军工触及涨停再创新高,中船应急、利君股份此前封板,中科海讯涨超10%,中兵红箭、内蒙一机、中国海防涨幅居前。
2025-07-01 13:54: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宜通世纪在广州新设信息科技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宜通世纪在广州新设信息科技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广东宜通数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朱国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软件开发;基础电信业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宜通世纪(300310)全资持股。
2025-07-01 13:53: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集运指数(欧线)主力合约日内涨超6.00%,现报1878.0点。

集运指数(欧线)主力合约日内涨超6.00%,现报1878.0点。
2025-07-01 13:52: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债期货拉升 30年期主力合约涨超0.3%

【国债期货拉升 30年期主力合约涨超0.3%】 国债期货30年期主力合约盘中涨0.3%,现报120.77点。10年期涨0.09%,现报109.0点。5年期涨0.05%,现报106.2点。2年期涨0.01%,现报102.502点。
2025-07-01 13:50: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债期货涨幅扩大,30年期主力合约涨0.27%,10年期主力合约涨0.08%,5年期主力合约涨0.0

国债期货涨幅扩大,30年期主力合约涨0.27%,10年期主力合约涨0.08%,5年期主力合约涨0.05%,2年期主力合约涨0.01%。
2025-07-01 13:46: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重庆巫云开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

【重庆巫云开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7月1日,作为支撑渝东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交通大动脉——重庆巫溪至开州高速公路(简称“巫云开高速”)巫溪枢纽至沙市互通段建成通车,并于当天15时向社会车辆开放通行。至此,全长118.6公里的巫云开高速全线建成投用。
2025-07-01 13:46: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公布2025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公布2025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其中提出,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沪经信企〔2025〕15号),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现将2025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1154家名单予以公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复核。
2025-07-01 13:45: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沪金主力合约震荡走高,日内上涨1.34%,现报775.16元/克。

沪金主力合约震荡走高,日内上涨1.34%,现报775.16元/克。
2025-07-01 13:44: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广州启动气象灾害(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广州启动气象灾害(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据市气象台监测,广州市达到启动气象灾害(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标准。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日13时40分起启动广州市气象灾害(雷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请按照预案规定做好防御工作。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5年7月1日13时40分发布。
2025-07-01 13:43: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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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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