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0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SUNNOVA ENERGY INTERNATIONAL在德克萨斯州申请破产保护。

SUNNOVA ENERGY INTERNATIONAL在德克萨斯州申请破产保护。
2025-06-09 13:45: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洛杉矶警方宣布市中心所有集会均为非法

【洛杉矶警方宣布市中心所有集会均为非法】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警方8日晚宣布,在洛杉矶市中心的所有集会均为非法集会。
2025-06-09 13:42: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1万亿元 较上日此时放量1013亿元

【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1万亿元 较上日此时放量1013亿元】沪深京三市成交额超1万亿元,较上日此时放量1013亿元,预计全天成交金额约1.3万亿元。截至目前,沪市成交额3912亿元,深市成交额5906亿元,北证50成交额187亿元。
2025-06-09 13:41: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北京:鼓励企业积极应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

【北京:鼓励企业积极应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北京市商务局等4部门印发《北京市扩大时尚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挖掘时尚智造优势。聚焦数智电子、智能出行等领域,应用新技术加速新品研发和产品迭代,提高产品美观性与功能集成化,优化人机交互体验。支持家具家居企业转型,开发智能家居产品,发展全屋定制业务。结合“未来美城”建设,鼓励医疗美容项目扩产和医疗美容产品研发创新,推出一批美丽健康产业个性化服务沉浸式消费场景。鼓励企业积极应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新技术,创新推出VR购物、AR试穿、虚拟模特、元宇宙体验等时尚消费场景。推动科技赋能旅游服务、商业服务等场景,鼓励文旅场所、商业单位等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服务水平。
2025-06-09 13:41: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南向资金净买入超10亿港元。

南向资金净买入超10亿港元。
2025-06-09 13:40: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北京:拟打造全球首发中心 支持商圈商街商场改造提升

【北京:拟打造全球首发中心 支持商圈商街商场改造提升】 今日,北京市商务局等4部门印发《北京市扩大时尚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打造全球首发中心。支持商圈商街商场改造提升,鼓励商业运营主体积极吸引全球优质品牌在京设立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培育本土时尚定制品牌,支持时尚品牌在京设立研发设计中心和地区总部。支持东城、西城、朝阳、丰台、大兴等区打造时尚消费品首发中心,鼓励海淀、石景山、怀柔等区培育科技电子消费品首发中心,吸引集聚品牌在京举办高能级首发首秀,便利审批或备案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地标、历史古建、公园景区等与国内外品牌合作举办美术展、艺术展等首秀首展活动。
2025-06-09 13:39: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黄金交易所:近期影响市场不稳定的因素较多,贵金属价格波动剧烈。请各会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做好

上海黄金交易所:近期影响市场不稳定的因素较多,贵金属价格波动剧烈。请各会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做好风险应急预案,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同时,提示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合理控制仓位,理性投资。
2025-06-09 13:38: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集运指数(欧线)主力合约日内走低100.3点,现报2019.4点,跌幅4.73%。

集运指数(欧线)主力合约日内走低100.3点,现报2019.4点,跌幅4.73%。
2025-06-09 13:38:1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港股新消费概念股午后走势分化,布鲁可(00325.HK)涨超24%,蜜雪集团(02097.HK)涨近

港股新消费概念股午后走势分化,布鲁可(00325.HK)涨超24%,蜜雪集团(02097.HK)涨近7%,古茗(01364.HK)涨超5.5%,巨子生物(02367.HK)涨超4%,此前一度跌超4%,老铺黄金(06181.HK)跌近3%,沪上阿姨(02589.HK)跌1.3%。
2025-06-09 13:36: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北京:鼓励老字号与知名IP跨界合作 构建“时尚北京IP”

【北京:鼓励老字号与知名IP跨界合作 构建“时尚北京IP”】 今日,北京市商务局等4部门印发《北京市扩大时尚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拓宽时尚传播渠道。鼓励影视作品创作融合时尚元素,创新艺术表达,反映新时代新北京新气象。推动影视作品与时尚品牌跨界联名推出衍生品。依托时尚活动平台和时尚类资讯平台,加大对时尚消费场景、文创产品、潮流活动等传播力度。搭建时尚专业媒体与时尚活动、时尚零售品牌的互动平台,开展多维度宣传报道;鼓励媒体在京举办聚集时尚人士的文化活动,构建“时尚北京IP”。激发国潮品牌活力。鼓励老字号与知名IP跨界合作,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老牌新店,打造“京企直卖”线上聚合平台,提供宣传、展示和销售等一站式服务。鼓励国潮品牌品质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支持国产名特优新产品、国货潮品进入免税店销售。优化“北京礼物”评选认定办法,丰富时尚美妆、科技新品等产品品类,强化主题店、特色店建设,推动进场站、进商圈、进景区。
2025-06-09 13:36:1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