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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音控股:控股股东提议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

【传音控股:控股股东提议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传音控股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传音投资出具的关于提议2024年中期分红的函,提议公司在符合相关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2024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传音投资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2024-07-14 17:03: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消息人士称一名哈马斯高级指挥官在以军袭击中身亡

【消息人士称一名哈马斯高级指挥官在以军袭击中身亡】哈马斯消息人士称,哈马斯“汗尤尼斯旅”指挥官拉法阿·萨拉马在以军的袭击中身亡。该消息人士透露称,拉法·萨拉马当时在哈马斯军事领导人穆罕默德·戴夫的身边,他的尸体已被找到并埋葬。但该消息人士拒绝透露戴夫是否在袭击中身亡。当地时间13日午间,以色列国防军袭击了加沙南部汗尤尼斯以西的马瓦西地区,称这一袭击的目标人物是哈马斯军事部门首领穆罕默德·戴夫和哈马斯“汗尤尼斯旅”指挥官拉法阿·萨拉马。哈马斯政治局成员哈利勒·哈亚则在当天晚间否认戴夫在袭击中丧生。 (央视新闻)
2024-07-14 17:02: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富创精密:筹划不超8亿元收购亦盛精密100%股权

【富创精密:筹划不超8亿元收购亦盛精密100%股权】富创精密公告,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正在进行审计评估,交易金额尚未确定,预计不超过8亿元。公司未与本次交易对方签订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意向性协议。
2024-07-14 17:01: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特朗普枪击事件中枪手使用了AR15步枪

【特朗普枪击事件中枪手使用了AR15步枪】作为世界上民间拥枪率最高的国家,美国流通枪支总量估计多达3.9亿支,相当于每100人拥有120.5支枪。而在这些枪中,被多次用于大规模枪击的AR-15步枪占比正在逐渐上升,成为很多独狼式枪手的首选杀人武器。美国国防部曾在一份内部报告中将其称赞为“一种具有惊人杀伤力的杰出武器”。在枪支制造商和利益集团的不断推动下,AR-15如今已成为美国最畅销的步枪。
2024-07-14 17:01: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重庆财政紧急下达救灾资金1.74亿元,全力支持受灾地区防洪度汛保夏粮

【重庆财政紧急下达救灾资金1.74亿元,全力支持受灾地区防洪度汛保夏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消息,面对灾情,市财政局即刻行动紧急下达救灾资金1.7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垫江县、彭水县、开州区等受灾区县做好防洪度汛救灾工作,重点对受灾区县洪涝灾害抢险救援、水毁堤坝等水利工程设施修复、风险隐患处置等相关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2024-07-14 16:56: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人气

海光信息:上半年净利润同比预增16.32%—30.78%

【海光信息:上半年净利润同比预增16.32%—30.78%】海光信息公告,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88亿元—8.86亿元,同比增长16.32%—30.78%。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通用计算市场,通过技术创新、产品迭代、性能提升等举措,保持和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实现了业绩的持续增长。
2024-07-14 16:56: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晶合集成:上半年预盈1.5亿元—2.2亿元,同比扭亏。

晶合集成:上半年预盈1.5亿元—2.2亿元,同比扭亏。
2024-07-14 16:56: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人气

珠海冠宇:收到德系头部车企定点通知

【珠海冠宇:收到德系头部车企定点通知】珠海冠宇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某德系头部车企的定点通知。客户选择公司作为其定点供应商,为其开发和供应12V汽车低压锂电池。
2024-07-14 16:51: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巴方:以军袭击加沙地带,造成17死57伤

【巴方:以军袭击加沙地带,造成17死57伤】据加沙地带卫生部门及加沙多家医院的消息,以色列军队当地时间7月13日夜间至14日凌晨对加沙地带的袭击造成17名巴勒斯坦人死亡、至少57人受伤,其中大多数死伤者被送往加沙北部加沙城的医疗机构。以色列方面暂未对此作出表态。
2024-07-14 16:50: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阳光电源:拟5亿元至1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阳光电源:拟5亿元至1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阳光电源公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亿元且不超过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7元/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024-07-14 16:50: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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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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