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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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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息:俄罗斯农业部预计2025年粮食产量将增加。

市场消息:俄罗斯农业部预计2025年粮食产量将增加。
2025-05-26 17:00: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平治信息:签订2.46亿元AI算力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平治信息:签订2.46亿元AI算力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平治信息公告,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签订了《AI算力》技术服务框架协议,总金额合计约为2.46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合同内容包括AI算力服务、算力支撑、数据安全等,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协议有效期为60个月。此次合作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但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5-05-26 17:00: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福立旺:询价转让价格为17.66元/股

【福立旺:询价转让价格为17.66元/股】福立旺(688678.SH)公告称,根据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7.66元/股,参与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1家,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16,160,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25倍。初步确定受让方为9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2,970,000股。此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025-05-26 16:59: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九典制药:PDX-04获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九典制药:PDX-04获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九典制药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药品名称为PDX-04,注册分类为化药2.2类,拟定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痛风性急性发作镇痛。PDX-4为局部外用制剂,可为该类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目前国内外尚无该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亦无相关销售数据。PDX-4获得临床试验资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025-05-26 16:59: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奥地利前总理库尔茨在伪证案上诉中胜诉。

市场消息:奥地利前总理库尔茨在伪证案上诉中胜诉。
2025-05-26 16:59: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富时马来西亚吉隆坡综合指数收跌0.1%,报1534.30点。

富时马来西亚吉隆坡综合指数收跌0.1%,报1534.30点。
2025-05-26 16:59: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现场核查!新设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核查工作全面启动

【现场核查!新设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核查工作全面启动】记者今天了解到,为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审批监管制度,确保认证从业机构持续符合资质审批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认证机构资质符合性现场核查的通知》,明确了2025年度核查范围及其核查重点。即对38家新设认证机构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持续满足资质审批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实现对近一年内新设立认证机构全覆盖核查。此次重点对认证机构资质申请材料造假,注册资本、软硬件环境、人员能力等不符合规定,公正性管理和风险保证机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等行为开展核查。
2025-05-26 16:58: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海兴电力:拟1亿元-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不超35元/股

【海兴电力:拟1亿元-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不超35元/股】海兴电力5月26日公告,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05-26 16:58: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凯美特气今日涨停,一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4960.68万元

【凯美特气今日涨停,一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4960.68万元】凯美特气今日涨9.97%,成交额13.18亿元,换手率19.03%,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深股通专用席位买入5545.67万元并卖出1761.12万元,一机构专用席位净买入4960.68万元。
2025-05-26 16:58: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南京: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

【南京: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 据“南京统计”公众号消息,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分别较去年同期、去年全年提高0.9个、3.0个百分点。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8%,其中,汽车制造业在新能源新车型出海带动下,当月增加值同比增长29.3%。电器机械行业、医药行业在新型号锂电池、新药量产带动下,当月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9.8%和15.9%。
2025-05-26 16:57: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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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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