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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5.53亿元,同比下降9.80%

【安徽建工: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5.53亿元,同比下降9.80%】安徽建工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1.85亿元,同比下降9.79%。净利润5.53亿元,同比下降9.80%。
2025-08-29 17:42: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阿里财报:闪购带动淘宝月活增长25%

【阿里财报:闪购带动淘宝月活增长25%】阿里巴巴集团2026财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 即时零售业务快速取得阶段成果,8月前三周带动淘宝app的月度活跃消费者同比增长25%,中国电商集团的月度活跃消费者和日订单量持续创新高。 (新浪科技)
2025-08-29 17:42: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两降一升 建行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两降一升 建行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建行不良贷款率1.33%,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资产质量平稳可控。关注类贷款占比1.81%,较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39.40%,较上年末提升5.8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34%,资本充足水平同业领先。成本收入比23.72%,较上年同期下降0.4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良好水平。
2025-08-29 17:41: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钟睒睒卸任农夫山泉旗下信丰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钟睒睒卸任农夫山泉旗下信丰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近日,信丰农夫山泉果业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钟睒睒卸任法定代表人,饶明红接任法定代表人并担任经理。信丰农夫山泉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浙江农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值得一提的是,此前,钟睒睒已卸任浙江养生堂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农夫山泉杭州千岛湖饮用水有限公司、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均州)饮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5-08-29 17:41: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海象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6494.72万元,同比增长1,099.05%

【海象新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6494.72万元,同比增长1,099.05%】海象新材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04亿元,同比下降12.10%。净利润6494.72万元,同比增长1,099.05%。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3亿股扣除截至2025年6月30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9.89万股后的股本1.0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08-29 17:41: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腾景科技: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3658.88万元,同比增长11.47%

【腾景科技: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3658.88万元,同比增长11.47%】腾景科技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63亿元,同比增长24.29%。净利润3658.88万元,同比增长11.47%。
2025-08-29 17:41: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阿里Q1财报:AI+云超预期加速增长 Capex 386亿创新高

【阿里Q1财报:AI+云超预期加速增长 Capex 386亿创新高】阿里巴巴发布的2026财年Q1(自然年2025年Q2)财报显示,在AI+云的Capex投资达386亿元,创历史新高。阿里全方位践行AI投入承诺并收获成效:AI大模型实现“N连发”,新启用8个数据中心,高德、钉钉等业务全面AI化。高强度投入为阿里抓住AI发展的历史性战略机遇提供持续动力。本季度AI+云业务表现强劲,阿里云收入增长继续加速至26%,创三年新高,AI相关产品收入已连续8个季度实现三位数同比增长。“面向未来,我们将围绕大消费和AI+云两大战略重心继续坚定投入,把握历史机遇,实现长期增长。”阿里巴巴集团CEO吴泳铭表示。
2025-08-29 17:40: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金陵饭店: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25.1万元,同比下降3.74%

【金陵饭店: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25.1万元,同比下降3.74%】金陵饭店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51亿元,同比下降7.03%。净利润2325.1万元,同比下降3.74%。
2025-08-29 17:40: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小米向安普瑞斯启动经济追偿

【小米向安普瑞斯启动经济追偿】记者从上游供应链获悉,小米方面已经开始启动对供应商安普瑞斯的经济追偿,对安普瑞斯电芯问题导致的损失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责。
2025-08-29 17:40: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音飞储存:上半年净利润6234.71万元,同比下降20.05%

【音飞储存:上半年净利润6234.71万元,同比下降20.05%】音飞储存(603066)8月29日晚间披露半年报,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亿元,同比下降18.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4.71万元,同比下降20.05%;基本每股收益0.2119元。
2025-08-29 17:40: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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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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